网信办开始清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地方频道

26.01.2016  10:43

1月25日上午,记者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不得开设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地方频道,否则一律撤销,由开设地省级网信办负责监督、管理和执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业网站地方频道管理,维护网上良好信息传播秩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商业网站地方频道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显示,从2016年1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商业网站地方频道清理整顿。

 

通知》明确了对商业网站开设地方频道的基本要求,即只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经开设地省级网信办批准并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才可以开设省一级(含计划单列市)地方频道从事互联网转载新闻服务。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不得开设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地方频道,否则一律撤销,由开设地省级网信办负责监督、管理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