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互联网+”指数位居全国第26位 领先全省

04.08.2015  08:31

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当下,为了更好测度“互联网+”的发展程度、反映“互联网+”的发展乃至受其影响的传统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趋势,日前,腾讯公司发布腾讯“互联网+”指数,该指数以腾讯公司社交及游戏产品在移动终端的全样本数据为支撑,对使用频次、消息数量、在线时间、支付频次、娱乐时长等近二十个维度数据进行综合赋权,描绘出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51个城市人均移动终端社交、游戏、支付、生活的“互联网+”活跃度。腾讯“互联网+”指数第一期对2014年下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城市全样本数据进行测算,反映出截至2015年1月1日的移动终端“互联网+”活跃度。

 

腾讯“互联网+”指数·吉林篇(2015年第一期)显示,吉林省以6.16的指数值位居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15位,并在全国“互联网+”六大梯级中位处第4梯级,“互联网+”发展处于全国中游水平。

 

同时,吉林省“互联网+”发展相对领先的城市均位处本省的东北部地区,而发展相对滞后的城市均位处本省西部,且相对领先及相对滞后的城市均成连片分布的态势。其中,长春以15.81326的指数值远远领先本省其他城市,高居吉林省“互联网+”指数首位,位居全国第26名。延边州则以4.41726的指数值位居本省第2名,全国第100名。其余各城市全国排名均在100名开外。整体而言,吉林省各城市“互联网+”发展位处全国中游偏下水平。

 

整体而言,吉林省绝大部分城市“互联网+”指数排名均滞后其人均GDP排名,“互联网+”发展不敌宏观经济发展。而延边、长春“互联网+”发展排名则分别超过人均GDP排名61名、2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