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长春市小学一、二年级6月15日开学!

12.06.2020  08:41

 

   长春市2020年春季学期小学一、二年级开学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5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办〔2020〕26号)要求,结合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长春市小学一、二年级定于6月15日开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做好中小学校春季延迟开学相关工作,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两手都要赢”的总要求,坚持科学研判为先、疫情防控为重、分类施策为要、责任落实为基,超前谋划,积极应对,组织动员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员、全程、全面做好学校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研判。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总体要求,综合考量长春市疫情风险等级、交通运输、应急准备、学校人群密度等因素,审慎稳妥确定开学时间,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万无一失。

  2、坚持错时错峰。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好错时错峰开学,有序组织师生返校、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确保错时错峰开学期间和开学后校园疫情防控安全。

  3、坚持属地负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一地一策”,负责统筹域内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各学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细化落实具体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本校开学工作。

  4、坚持分级实施。严格执行《长春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需要进行隔离、核酸检测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定安全后方可返校。

  5、坚持联防联控。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宣传、网信、工信、公安、交通、卫健疾控、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有序、有力、有效处理好突发事件。

   主要任务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长春市中小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查指标》《长春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进行全面自查,积极稳妥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2、各县(市)区要指导区域内学校按照错时错峰要求,根据地域、交通、学生人数、监测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上放学时间,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开学准备。

  3、做好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自主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和评估,区别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认真进行梳理总结,精准分析学情,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

  4、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要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坚持“一校一案”,切实增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关注师生身心健康。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组织学校医务人员、心理健康专业教师、班主任等,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加强师生在学习、生活、思想方面沟通交流,努力创造相互信赖、和谐轻松氛围,克服心理恐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分工。长春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学校错时错峰开学工作;各县(市)区要明确属地责任,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疫情防控期间错时错峰开学工作;各学校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具体措施,精准施策,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每项工作,要制定经专业咨询性审核的工作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强化思想引导。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加强开学后师生思想状况的摸排调研,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思想动态,要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

  3、强化督导检查。长春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检查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各学校开展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学校及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长春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1日

(来源:长春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