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愁”得以安放——政协委员建言新型城镇化建设

17.01.2017  14:05

      村口的那棵老榆树还在吗?推开窗户还能看得见青山、听得见小溪的潺潺流水声吗?夕阳西下,村庄里炊烟袅袅的温馨场景是否依旧?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乡愁却成为人们愈来愈浓的情结,留住乡愁成为长春市多位政协委员关注的话题。

      “突出发展城镇特色,挖掘城镇文化底蕴。”委员们认为,大、中、小城市都要依托自身特点和优势推进城镇化进程。注重特色资源产业的挖掘,发展城镇特色产业,使城镇依产业而立;注重文化传承,充分体现文化特色,增强城镇文化内涵。在融入现代元素的同时,更要注意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镇历史文脉。合理确定城市边界和城市结构。城市要精而美,走集约化的城镇化道路。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标准,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土地、水等资源,使我省的城镇化建设真正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蓝图。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对家乡的感情特别深,但这两年回去时,却找不到小时候的记忆了。路修好了,楼盖起来了,但是我的乡愁似乎只能存放在记忆中了。”无可安放的乡愁让政协委员们有些伤感。“城镇化应保留乡愁,而留住乡愁重在规划先行。”长春市政协委员满星宇认为,新农村建设绝不是破“”立“”,城乡一体化发展也绝不是简单地“以城并居”,如果大规模拆除老建筑,集中规划建新房子,就可能给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推进城镇化建设需要因地制宜进行统筹规划,在规划中要考虑古村落、古民居、祠堂宗庙、古树、古桥、古塔及历史名人、风俗习惯、民间传说等文化元素有效传承与保护,做到生态和生活兼顾、自然和人文共存,将村庄自然风貌、世代薪火相传的文化瑰宝完好地保留下来,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基础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我曾经到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调研,看到一个老人坐在家里的炕头上,一边喝着茶,一边悠闲地剪着窗花,脸上挂着幸福笑容的场景。”满星宇委员说,这种原汁原味的百姓生活,也值得我们珍惜和保护。满星宇告诉记者,“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文化是有差异、有特色的,每个村落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符号,都应该得到保护和传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千城一面、万村撞衫”的情况出现,也才能使城镇化发展拥有“软实力”和“助推器”,才能留得住乡愁。

      “农村城镇化重在提升人的幸福指数,我们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增强农民的幸福感、归属感,如何保护好在外游子一抹思乡的情愫、一缕魂牵梦萦的乡愁,避免融不进城,回不去村的现象出现。”满星宇认为,一方面,要注重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社会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提倡科学、文明、健康、法治的生活观,使农村的文明程度、生活保障与城市接轨;另一方面,要注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保护好自然生态布局的同时,重点把农村环境治理好,倾情打造出能够增加“幸福感”、充满“根文化”的美丽乡村、精神家园。“希望这些想法能够让乡愁得以安放,更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增添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