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选人用人新要求

19.03.2016  11:35

发表时间:2016-03-18     

  今年,是众人瞩目的换届之年,中央多次强调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障良好的换届风气,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标准。那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选什么人、树立什么导向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一)用人标准

 

  1.“二十字”好干部

  背景:2013年6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

  内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三严三实

  背景:2014年3月习近平在参加全国“两会”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

  内容: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3.忠诚、干净、担当

  背景:2014年10月习近平对云南工作的指示及在之后多个重要会议上提出

  内容: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4.“四有”干部

  背景:2015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党校与县委书记座谈会上提出

  内容: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5.“五个必须

  背景:2015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

  内容: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四个人

  背景:2015年6月习近平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提出

  内容: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

 

  7.“四铁”干部

  背景:2015年12月习近平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提出

  内容: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 铁一般担当

 

  (二)用人导向

 

  1.信念坚定

  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脚踏实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接力赛”中我们这一棒的优异成绩。

  ——2013年8月习近平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

 

  2.敢于担当

  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

  ——2013年6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

 

  3.真抓实干

  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2013年2月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4.群众拥护

  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

  ——2013年2月习近平在甘肃调研时强调

 

  (三)用人原则

  2014年1月,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第二条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依法办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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