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认真组织学习吉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8.12.2015  10:31

吉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5年版)已下发到基层,这对基层食品药品执法人员来说非常及时,是落实执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保证,同时也对提高行政行为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减少行政争议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长春市食药监局绿园分局组织全体人员对照《食品安全法》认真学习吉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内容。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在处罚幅度上较宽,给予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吉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出台对于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出现处罚不公、自由裁量权滥用等问题有着重要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绿园分局将认真抓好吉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学习,不断加深理解,做到准确掌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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