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与新中国的民族宗教工作

21.11.2014  11:47

习仲勋与新中国的民族宗教工作

  宋毅军 王超

   

   1951年4月22日,习仲勋(前左)率领西北军政代表热烈欢迎途经西安赴北京的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前右)。 

   

   1952年7月,习仲勋受党中央委派,到新疆成功处理了乌斯满叛乱事件。图为习仲勋(中)与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包尔汉(右)、副主席赛福鼎·艾则孜合影。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党、我军卓越的政治工作领导人”,习仲勋有着丰富的包括民族宗教工作在内的统一战线工作经验。在陕甘宁边区和中共中央西北局、国务院工作期间,他提出了许多独到见解,很好地解决了西北等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宗教问题,得到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充分肯定。在新的历史时期,习仲勋在中央书记处工作,致力于党的包括民族宗教工作在内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实践,指导全国统战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毛泽东曾经评价习仲勋:“这个同志最大的特点,是能团结各方面人士,胸怀博大,能负重任。”本文主要回顾他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思想和实践。

  “因为西北是多民族的地区,必须重视民族问题,如果丢开民族问题,就是脱离西北眼前最重要的实际。” 

  新中国成立初期,西北地区民族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是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的习仲勋等西北地区领导人的共识。1950年7月,习仲勋在西北局第二次扩大会议的讲话中和传达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时,都强调了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意义:“我要特别说到民族问题。这在西北地区来说是最大的实际问题”,“因为西北是多民族的地区,必须重视民族问题,如果丢开民族问题,就是脱离西北眼前最重要的实际。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的任何细节,都不应认为是技术问题,而要看作政治问题以严肃态度对待”。他还说,在民族工作中,必须使各民族都有相当数量的代表参加政府工作;要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要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一切工作中都要照顾民族特点,“不要过分地、不适当地强调阶级矛盾,否则就是民族矛盾”。他远见卓识:“全世界有三亿人信仰伊斯兰教,我们工作做好了,在东方亚洲影响很大”,“谨慎稳进的方针是唯一主要的方针”。

  当时的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实际上带有西北各民族代表会议的性质。1950年7月21日,习仲勋和彭德怀直接领导召开了该委员会首次会议。据当时的报道:“与会委员和列席人士多为各族过去的当权者和宗教职业家(王公、贵族、千百户、阿訇、活佛、教主、起义军官、地主等),共产党员和进步分子占极少数。”习仲勋和彭德怀等“多次接见各族委员和人士,几次莅会讲话”。习仲勋在开幕时指出:“西北各民族过去相互仇杀的历史已经转变为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历史,我们应该珍爱这一翻天覆地的各民族新历史的开端。”会议广泛宣传了民族平等、团结互助政策,确定了西北民族工作的方针、步骤和任务,对重大问题采取“有计划的个别深谈方式,多则谈过七八次”,“基本上消除了与会者各种疑虑”,“对区域自治、联合政权、宗教等主要政策都在大体上得到比较明确的一致认识。”27日,习仲勋在闭幕会上再次强调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团结是一切之本,希望到会的各民族人士把西北各民族的事业办好。为此,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在西北工作期间,习仲勋先后三次出席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并作讲话,还分别与委员们长时间交谈。他经常就民族工作作出指示,要求西北军政委员会民委协同各业务部门对民族工作定期检查指导。

  1950年年底,习仲勋在向毛泽东的报告中提出:“稳住各民族,把关系搞好,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要深入各民族劳动群众中,建立直接联系,逐渐把他们发动起来。”基本方法是: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主要是在政治上广泛争取和安置;对下层群众,则需多从经济上想办法。

  习仲勋等人认为,在当时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干部还没有培养起来,而王公、贵族、千百户和活佛等上层人士却在群众中的影响还很大的实际情况下,各级干部要主动团结上层分子,少数民族地区“不应过早强调阶级矛盾和社会改革”。在他的指导下,各级政府一方面在政治上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平等政策,一方面在组织上安置有影响的民族上层人士,发挥他们的作用,使各民族的关系日益融洽。习仲勋还亲自兼任西北局统战部部长,与许多少数民族上层人士频繁交往,建立友谊,他与在藏族群众中有极大影响的藏族上层人士黄正清几十年的友谊堪称范例。

  黄正清曾经担任国民党军事参议院少将参议,1949年8月率部起义后同习仲勋由相识到相知。习仲勋对他充分信任,热情鼓励。他也把习仲勋看做是“藏胞心目中的亲人”。40年后,黄正清回忆:“回想起在西安、甘肃和习书记一起工作的一段时间,无时不得到他的关怀,每个重大工作环节无不得到他的支持、帮助和鼓励,我真感到荣幸和快乐。”每当谈到藏族聚居区农牧业生产、人民生活、民族宗教工作等情况时,“他是那样地认真倾听,时而还记笔记”。每当说到少数民族地区贫穷落后的状况时,“他深情地说,共产党要民族平等,团结统一,各民族共同过好日子,民族地区太落后了,这就需要我们加快那里的经济建设”。

  此外,习仲勋还结交了新疆的包尔汉、赛福鼎·艾则孜,青海的尧西·古公才旦、喜饶嘉措,内蒙古阿拉善旗的达理扎雅亲王,宁夏的马震武、马腾霭,甘肃的马鸿宾,还有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等人士。他们都在习仲勋的关心帮助下,为党、为民族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习仲勋还强调:争取广大少数民族的基本群众,是发展民族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一环,工作时“大的社会改革仍不能急,但必须着手一点一滴地帮助群众去解决需要和可能解决的切身问题。经过这些具体工作和各种各样的方式,吸引各民族劳动群众中积极分子出来参加工作。这一步更艰苦,时间也长,并且绝不能放松”。对此,毛泽东深表赞同,并很快把提出这种意见的报告转发给各大区负责人作参考。

  针对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落后、群众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习仲勋等积极帮助民族地区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认为这是最实际和最有内容的群众工作,特别是发展畜牧业生产,大力开展自由贸易。在习仲勋等西北局领导人的指导下,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省区陆续建立了贸易专业机构211个,先后组织了约650个各种形式的流动贸易组,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贸易活动,以比较高的价格收购当地群众的皮、毛、药材等土特产品,以比较低的价格向他们大量出售茶叶、布匹等日用生活必需品,使少数民族地区工农牧产品交换比率发生了极大变化。新中国成立前,西宁藏族群众用100斤羊毛换得1块砖茶;新中国成立后,群众用同样多的羊毛可以换45块砖茶。藏族群众高兴地说:毛主席来了,羊毛值钱了!”各族人民歌颂毛泽东和共产党是“既光明又温暖的太阳”。习仲勋等还亲自率慰问团多次深入到青海、甘肃和新疆等民族地区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习仲勋极为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在他的领导下,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首次会次后,就把委员会办公地址由西安迁到兰州,以便更好地就近为各少数民族服务,并筹建了西北民族学院。每逢学院开学和学员毕业,习仲勋都要亲临并讲话。他强调:“大量培养民族干部,是为各少数民族的彻底解放,为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进步,创造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是各地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迫切任务,是西北民族学院长期的奋斗目标……在民族工作方面,没有别的事比这件事情更重要的了。”在习仲勋等领导同志的重视和关心下,各级政府都拨出充足经费在民族聚居地区建立中、小学校,学习本民族语言,利用各种形式和机会介绍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使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和广大群众都感到共产党及人民政府是真心诚意帮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如果我们工(功)夫不到,且不说军事上打不好,致令流窜所生的麻烦,即使打好了,对其他藏区工作仍会有诸多不好影响,给以后增加许多困难。

  争取青海省贵德县尖扎滩地区昂拉部落千户项谦,是习仲勋等军政兼施、恩威并重的成功之举。 

  项谦曾经几次向人民政府表示悔悟,最终还是在马步芳和国民党特务的挑唆下公开与人民为敌,十世班禅、藏传佛教大师喜饶嘉措曾两次写信和派人争取都没有效果。根据1951年9月18日中共中央“应该推迟进剿时间,而加紧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充分准备”的指示电,习仲勋等多次电示青海省委、省政府领导人继续说服项谦,强调:“现时争取和平解决于我政治上甚有利,万一和平解决不成,这样做好了才给军事进剿造成必要的条件……急躁情绪是要时刻防止的。”“如果我们工(功)夫不到,且不说军事上打不好,致令流窜所生的麻烦,即使打好了,对其他藏区工作仍会有诸多不好影响,给以后增加许多困难。”“争取项谦归来,不但利于迅速安定昂拉及其周围地区,更重要的是确实地表现我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对争取团结青海各少数民族部落以至对进入果洛区工作和开展甘青川康边工作都很有益。”“我们过去十七次争取项谦,以至以后进剿项谦和现在又继续尽力争取项谦,都不是因项谦一人,而是为的争取更多更多的藏族头领,也就是争取更多的少数民族部落。”可见,习仲勋对项谦问题的考虑,是着眼于广大藏族聚居区的工作。

  经多方共同努力,项谦终于在1952年7月向人民政府投诚。习仲勋当即致电西北局和青海省委:“不管真诚与否,均应以诚相待,以恩感化。”“准备再纵再擒,总要做到他完全信服了我们为止。部队不可全撤,务必留下足够的防守兵力,以防意外。”“项谦已经争取回来,这对安定藏区秩序及开展藏区工作均有重大意义。”“总之,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的打消他的疑惑,不是增加他的顾虑,望严加注意。”8月初,项谦表示:“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伟大政策感召下,我受到感动,从而认识了匪徒们的真正面貌,便下决心回头请罪,不再跟匪徒做危害人民的事情。”习仲勋在兰州接见项谦时,向他重申了人民政府对待少数民族平等团结的政策。项谦一直牢记着习仲勋的鼓励,努力工作。这件事在藏族地区头人中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后来毛主席见了习仲勋说:“仲勋,你真厉害,诸葛亮七擒孟获,你比诸葛亮还厉害!

  1951年春,以乌斯满为首的叛匪残余势力在新疆、甘肃、青海三省交界处抢劫掳杀,严重破坏了民族团结,引起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重视。1952年7月,习仲勋受中共中央委派赴新疆处理乌斯满判乱事件。

  习仲勋抵达新疆后,坚持以政治争取为主、辅之以军事打击的政策,提出了诸多意见:在牧区镇压反革命,只在有现行活动和叛乱的首要分子中进行;对于实行武装叛乱的部落头人,要先以最大力量进行耐心的政治争取,确实无效时再武装进剿。他要求,首先要团结上层,再通过上层进行发动群众的工作;在团结牧区全体人民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有领导地组织牧民与牧主双方协商逐渐实行改革,适当改善牧民生活;不要轻率地发动牧民抛弃畜牧业而转向农业。这些意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为解决事件提供了正确方针和政策。当地政府认真贯彻习仲勋的意见,打击顽固不化的匪首,妥善安置流窜群众,迅速平息了乌斯满叛乱,很快稳定了局势。

  1951年秋,西北局把土地改革工作力量集中到回汉散居、少数民族较多、民族问题比较复杂的甘肃和青海部分地区。习仲勋对少数民族散居区和聚居区的土地改革工作格外谨慎,指出:“在这些地区进行土改,必须要以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当地民族大多数群众的自觉为前提,要有当地民族干部参加工作,要以少数民族群众为主去向本民族的地主进行斗争”,“必须首先争取和团结各民族各方面的人士赞助土地改革,只有团结各族各界民主人士,联合一切可能联合的各族上层领袖人物和各教派中的一切赞成土改的人士,才能使农民声势更加壮大,地主阶级更加孤立。”特别是甘肃临夏等“历史上回、汉冲突最尖锐的地区”,“一定要和其他地区的做法有所区别”,“就其全过程说,仍然是必须充分发动群众的,这是不能变的。又必须是以促进和加强民族团结为前提的,这也是不能变的。是在民族团结的基础上,去开展反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的阶级斗争,又从深入反封建的阶级斗争中,去提高回、汉广大劳动人民的政治觉悟,以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在他的精心安排下,西北军政委员会机关派出土地改革工作队,专程前往临夏地区帮助指导工作。

  习仲勋根据当时实际情况,提出“联合封建反封建”(就是先做好争取团结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工作,然后再去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的观点,减少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的阻力,受到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赞赏。习仲勋说,民族地区的改革,“更重要的是,一定要先做好争取各民族上层、争取宗教方面的统一战线工作,然后去发动群众,不可颠倒过来”。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上层,而“联合封建反封建”正是由那里的矛盾特殊性所决定的。通过争取各少数民族上层和宗教方面人物出来赞助土地改革,至少保持中立,“用赞助土改或不反对土改来换取‘改得和平些’,以及在宗教方面、在关系他们自身的某些方面与我们的某种妥协。我们呢,就用‘和平些’和某些必要的妥协去换取发动群众的较好条件。保存一部分封建,搞掉大部分封建”。

  习仲勋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告工作情况时特别建议,对临夏地区土地改革,“办法上可组织回民中上层人物回去参加领导;政策上可以对民主人士和进步分子妥善加以照顾。凡不抗拒土地改革的地主,一律放宽对待,把打击面缩小到最小限度,甚至不妨带点和平分地的味道。这样分地时,似乎和平一点,而农民分得土地之后,地主阶级就孤立了,农民势力也就盛了,就会斗争了,而且一定能胜利”。临夏地区按照习仲勋提出的方针和政策开展工作,“土改进行得比较顺利,取得很好成果”。习仲勋还要求进行土地改革的各省对各民族、各教派的领袖人物排出名单,在土地改革中予以适当保护,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稳妥推进。

  1951年底,习仲勋视察了青海塔尔寺附近农村,他询问农牧民群众愿意不愿意进行土地改革。弄清这些情况后,便以中共中央西北局的名义决定:凡是寺院辖区的农牧民暂不实行土地改革。广大僧众非常感激,青海人民群众也非常满意。

  “不要急,要照顾全局,首先要做好藏族内部的团结,这样西藏各方面的工作才有希望。” 

  习仲勋对西北地区的基本认识是:“民族问题是西北地区最大的实际问题。”因为青海、甘肃、宁夏和新疆的民族问题复杂,同时藏族人数众多,大部分地区又与西藏接壤,互相影响。所以,许多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不仅对团结西北各少数民族有决定性影响,而且对争取西藏和平解放,做好西藏工作,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中共中央的正确方针指导下,习仲勋等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为稳定西北局势、争取西藏和平解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习仲勋和彭德怀十分重视加强对十世班禅的团结争取工作。西北局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认真讨论这一工作。习仲勋等人认为:“班禅集团进藏心切这是很自然的”,但“在目前情况下,班禅集团只有在全藏解放后或我中央政府与达赖政府谈判协议成立后,回藏才正合时机,过早对我解放西藏决策及团结全藏的方针都会有影响”。

  1951年4月,班禅大师率领班禅堪布会议厅官员赴京途经西安,习仲勋代表西北局和西北军政委员会到机场迎接, 班禅大师心情激动地说:“我们是专程去北京向毛主席致敬的!我要把藏族人民对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的良好祝愿亲口转达给毛主席。

  西北军政委员会举行宴会欢迎十世班禅,习仲勋在致欢迎辞中说道:“西藏是中国的西藏,是西藏人民的西藏,不能让任何帝国主义强盗侵占和蹂躏。”“西藏快要解放了,你们也快要回到西藏和西藏人民欢聚一处了,这是西藏人民和全国人民最高兴的一件事。祝贺你们在毛泽东的领导下,团结西藏各方面的人士,为藏族人民的解放和发展而奋斗,为巩固我们伟大的人民祖国而奋斗。”十世班禅表示坚决拥护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决心与西藏各界爱国人士一道,为西藏的解放和藏族人民的团结而努力奋斗。

  1951年9月,十四世达赖通过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张经武致电十世班禅,欢迎他“即速起程回寺”,十世班禅进藏时机已经成熟。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致电西北局并转青海省委:“对班禅入藏事宜,请你们负责检查督促,帮助其克服困难,不可疏忽”,“请仲勋同志于班禅起程前代表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前去向班禅致欢送之意并向随同入藏的藏汉人员讲解政策。”这表明党中央和毛泽东对班禅返藏的高度重视和对习仲勋处理民族事务的信赖。

  习仲勋高度重视十世班禅的返藏和欢送工作。他多次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就有关的准备事宜进行细致周密的部署。他要求有关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祖国统一的高度来认识和完成好这一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要看到有利条件,更要看到困难,要把困难估计充分”。

  12月,习仲勋在喜饶嘉措和黄正清的陪同下,前往塔尔寺拜会十世班禅,与十世班禅进行了亲切交谈,就返藏事宜再次征求意见,并参观塔尔寺,与僧院负责人座谈,征询他们对政府的意见。对堪布会议厅要员们提出的拨给枪支和银元等要求,习仲勋答复:“佛爷的要求,我们可以完全满足。明日即全部兑现。”十世班禅一行非常满意。习仲勋对十世班禅很尊重,言必称“佛爷”,并向随行人员解释说:“这是民族政策嘛。

  临行前,习仲勋又与十世班禅及其几位重要随员恳切谈心,嘱咐十世班禅回藏后“不要急,要照顾全局,首先要做好藏族内部的团结,这样西藏各方面的工作才有希望。”据十世班禅后来回忆,习仲勋向他介绍了西藏内部的形势,全面讲解了中央对西藏工作的方针政策,中心问题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协议,主动搞好同达赖和噶厦官员的团结,要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要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执行协议也要一步一步地去做。班禅说,那时他才十三岁,有些话的意思还不能完全理解,但是习仲勋同志同他谈话时那种亲切和蔼的态度,反复耐心地解释问题,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指示精神,习仲勋对进藏干部的护送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他指出:在西藏做工作要采取“稳进慎重”方针,不能犯急性病。所谓“稳进”不是不进,而是多用思想,多考虑,应办不应办,办了以后后果如何,“这样做,办一步就有一步成绩,并且可以巩固起来。这是搞好西藏工作的方针”。

  习仲勋还要求进藏干部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和熟悉西藏方面的各种情况,对十世班禅要多帮助,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在合作中帮助他们进步,对他们落后的方面不要要求太高,只要“大同”就可以,“小异”是要有的。习仲勋还特别强调,西北去的干部要和西南干部团结一致。12月19日,十世班禅及随行人员由西宁启程返藏,习仲勋等送行。1952年4月28日,十世班禅一行顺利到达拉萨。

    

  习仲勋(右二)与乌兰夫(右一)、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右三)、赛福鼎·艾则孜(右四)、杨静仁(右五)在北京民族文化宫。 

  “在开展牧区工作的步骤上,是首先抓紧安定秩序,开展医疗、贸易工作,培养干部三项基本任务,其他各项工作则依据情况,逐渐推进。” 

  1952年7月,毛泽东对新疆送来的关于农业区土地改革和牧区工作的两个决议稿作出批示。习仲勋受中共中央委派,赴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主持召开新疆分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的精神。为贯彻中共中央指示精神,新疆分局于7月15日至8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党代表会议,习仲勋代表中共中央率中共中央西北局代表团出席会议,并向大会作报告。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强外来干部与本地民族干部团结的问题和土地改革工作,通过了《关于防止和克服大民族主义倾向的决定》、《关于新疆农业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决议》和《关于在新疆牧区工作的决议》。

  会议期间,习仲勋就新疆分局所取得的成就和出现的偏差作了几次重要讲话。在大会报告和讲话中,他系统阐述了中共中央和西北局在牧区改革工作中的政策和策略。他指出:“中央和西北局对牧区工作是坚持慎重稳进方针,规定在目前以及今后一个长时期内的工作任务是:肃清土匪,镇压反革命现行犯,安定社会秩序,保护包括牧主经济在内的畜牧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医疗、贸易工作,培养当地干部,逐步建设民主政权,团结和争取一切可以团结和争取的人们,努力发展畜牧业。”“对于牧区政权,不论是旧有的千百户制,或新设的县、区、乡制,都必须吸收当地有势力的和较好的部落头人参加,使其有适当地位,并逐渐增加各级政权机关的民主性。”他还说,牧区镇反对象,必须严格控制在现行反革命活动和武装叛乱首要分子的界限内。“只要仍有一线机会,都必须坚持政治争取工作。

  习仲勋提出:“在开展牧区工作的步骤上,是首先抓紧安定秩序,开展医疗、贸易工作,培养干部三项基本任务,其他各项工作则依据情况,逐渐推进。”“而团结各民族的领袖人物、宗教界重要人物、牧区的部落头人、知识分子,在目前时期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会后,习仲勋关于这次会议情况的报告和他在会议上所作的报告,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赏。随着新疆分局第二届党代表会议精神的贯彻,新疆牧区出现了新的局面。西北局调查小组《新疆牧区调查报告》证实:“牧区社会秩序空前安定。”“新疆情况最复杂的地区是富蕴及其周围数县,尤以富蕴最甚。……据知该县90%以上的牧民曾经跟乌斯满,去年8月前又有谢尔德曼、胡尔曼等叛乱,致生产停顿,牲畜减少,牧民生活困难,人心不安。解放后,尤其是去年分局党代表会议端正牧区政策后,叛乱停止,秩序安定,大家都能安心生产。”1991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的新疆》这样评价新疆分局第二届党代表会议:“从以后新疆历史的发展来看,这次会议就牧区工作所确定的方针和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会议提出在新疆工作中,应充分注意民族特点,加强民族团结,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对新疆各项事业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习仲勋到中央工作以后,由于对民族宗教工作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周恩来在处理西藏问题时也征求他的意见。1962年,周恩来委托李维汉、习仲勋同十世班禅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制定了《加强自治区筹委会工作,改进合作共事关系(草案)》、《关于继续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几项规定(草案)》、《继续贯彻执行处理反、叛分子规定的意见(草案)》、《培养和教育干部的具体办法(草案)》等4个文件,为解决西藏平叛后有关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交换意见期间,习仲勋同班禅进行了诚挚谈话,指出:“从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在很多重大问题上中央的方针政策都是正确的,发生的缺点、错误是执行中的问题。经过平叛改革工作,我们对西藏工作已经初步地打下了一个基础,就是在祖国大家庭内发展繁荣的基础。要珍惜我们这几年的工作,要在工委的领导下,把工作做得更好,把祖国建设得更好。西藏的工作任务很重,内部的事情很艰巨,外事也很艰巨,又处在国防前线,工作困难是有的,但也有办法,有希望,前途是光明的。”周恩来对李维汉、习仲勋的这一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宗教问题,一个是不敢管,一个是不放手,两种情况都有。其实民族和宗教是分不开的。有的民族,没有宗教也就不成为一个民族了。我们现在说的宗教狂热,要加以分析。” 

  在陕甘宁边区和中共中央西北局工作期间,习仲勋提出了统战工作包括民族宗教工作的许多独到见解,很好地解决了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宗教问题,得到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充分肯定。上世纪80年代初,习仲勋到中央书记处工作后,致力于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实践,指导全国统一战线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

  习仲勋十分重视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动态和方针政策研究。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的阎明复后来回忆,自己刚就任中央统战部部长时,习仲勋告诉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有的民族还是全民族信仰一种宗教,要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关心群众生活,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共同繁荣的民族关系。这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至关重要。“习仲勋一席话,使我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和做好工作的信心加深了许多。

  1982年1月5日,习仲勋在谈到统战工作时专门讲了民族宗教工作。他说:“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左’的影响还是主要的,但是也有‘右’的倾向。”“宗教问题,一个是不敢管,一个是不放手,两种情况都有。其实民族和宗教是分不开的。有的民族,没有宗教也就不成为一个民族了。我们现在说的宗教狂热,要加以分析。为什么狂?这些问题都是‘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文化大革命’中,不准人家信教,一切都成了牛鬼蛇神。但是也有‘右’的地方,值得我们注意。”他的这种真知灼见,得益于他过去长期在西北民族聚集地区的工作经历,这些经历也使他在处理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时得心应手。1982年,在习仲勋正确指导下,有关方面妥善地解决发生在我国的“呼喊派”反动组织问题即为例证。

  “呼喊派”创立于美国,上世纪70年代传入中国,以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邪说,煽动群众在聚会时尽力“呼喊”,遂被外国势力利用来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人民政府,图谋“改朝换代”。上世纪80年代初,“呼喊派”在河北、福建、浙江等地发展,随之蔓延波及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

  当习仲勋从公安部材料上了解到“呼喊派”问题后,当即批示:“国外基督教、天主教利用我国的开放政策,千方百计向我国内渗透,并煽动反动教徒骨干分子企图组织一股反革命势力,纠集信教群众公开反对党和人民政府,抢占教堂和聚会点,围攻公警人员,哄闹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气焰十分嚣张,欺我软弱,如不给予严厉打击,则将会蔓延扩展,为坏人效尤,‘四人帮’的残渣余孽也会参加进去,兴风作浪,乘机闹事。这是一个极不安定团结的潜在威胁。”他提出要“及早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办法”。根据习仲勋的批示,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和国务院宗教局当即组成调查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调查,并向党中央写出调查报告。

  习仲勋仔细阅读了调查报告后,于1983年3月24日在北京召开的有关省、市、自治区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国内外反动的教会势力及其他敌对分子相互勾结,利用我们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机会,利用我们继续清理‘左’的错误思想、抓紧落实各项政策(包括宗教政策)的机会,打着‘宗教’的旗号向我们进行渗透和进攻,妄图破坏我们的大好形势,阻挠我们前进的步伐。”“这一情况告诉我们,在大好形势下也还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他在分析“呼喊派”的反动本质和社会危害性时说,“呼喊派”受国外情报机关和国外反动宗教势力的支配和资助,明目张胆地反对党,反对人民政府,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反对自传、自治、自养的“三自”爱国教会组织。“呼喊派”的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广大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严重危害四化建设。既要充分认识“呼喊派”问题的严重性,绝不可掉以轻心;又要看到它的虚弱性,因为它在政治上是极其反动的,从而也是极端脱离群众的(包括一切爱国的、真正的信教群众),因此要教育、争取受“呼喊派”蒙骗的信教群众,让他们回到“三自”爱国教会组织里来。

  习仲勋指出,要解决“呼喊派”问题,光靠宗教部门和公安部门不行,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他把综合治理的措施总结为五句话:“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打击首恶分子,认真落实宗教政策,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他强调:“在调查研究、做好准备的基础上,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强大力量,稳准狠地打击首恶分子,坚决瓦解、取缔‘呼喊派’的组织和活动。各地应该依照宪法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把我们的方针政策告诉群众。只要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掌握了党的方针政策,就会形成巨大的威力。

  之后,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习仲勋的指示,统一思想,集中力量,统一行动,迅速地开展了打击“呼喊派”的斗争,瓦解、取缔了“呼喊派”反动组织,揭露和打击了极少数反动骨干分子,进一步落实了宗教政策,争取团结了广大信教群众,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与此同时,习仲勋关注着宗教政策落实情况。当他得知落实的阻力仍然不小时指明:在落实宗教政策问题上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违反政策规定的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其原因:一是“”的思想仍然在束缚着我们不少同志的头脑,二是不少同志在执行宗教政策上缺乏全局观点和政策观点,“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只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利害得失考虑和处理问题,而不是首先把党的政策、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针对1984年9月群众来信反映一些宗教场所既是国家文物、又是旅游景点,在管理使用中存在职责划分不明的问题,习仲勋约请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起研究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并趁召开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之机,由中央统战部邀请各省、市、自治区负责同志开会,向大家介绍情况,督促落实政策,解决问题。会后,各地及时纠正了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了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在宗教界引起良好反响。

  “我们希望你做一位社会主义的班禅,做一位革命的班禅,争当革命的政治家,要有政治家的见识,气量要大,不要感情用事。” 

  在西藏和平解放的过程中,习仲勋与十世班禅相识,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在以后近40年的交往中,他们肝胆相照。上世纪60年代初期,习仲勋等因支持十世班禅《七万言书》的意见遭到批判。

  1962年5月,十世班禅向周恩来报送了《关于西藏和其他藏族地区群众的疾苦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共8个部分,约70000字,故称《七万言书》。《七万言书》系统批评了西藏和其他藏族聚居区工作中“”的错误,提出了如何纠正错误、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改善群众生活的建议。周恩来要习仲勋研究后,向他汇报。

  习仲勋认真阅读了《七万言书》,认为大部分意见和建议是好的,但其中一些言词比较激烈。周恩来听取习仲勋的汇报后,委托他与十世班禅谈心,沟通思想。习仲勋充分肯定了十世班禅直言不讳地向党提出建议的精神,同时劝他不要动气,不要说气话。十世班禅对习仲勋说:“你讲的我接受,你看着我从小长大,从一开始就帮助我,你是代表党的。作为个人我们又是朋友,你是为了我好,我今后注意就是了。但我说明,我是真心为党好的。”后来,周恩来和有关领导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十世班禅,听取了他的意见。在毛泽东和周恩来的直接关怀下,按照班禅所提意见形成了一系列纠“”防急的文件,很好地解决了西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但时隔不久,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重提阶级斗争。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批评了习仲勋在《七万言书》问题上采取迁就、放任的态度。李维汉、习仲勋、十世班禅和喜饶嘉措因此受到批判、审查。“文化大革命”中,习仲勋和十世班禅都受到揪斗,被长期审查,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们的错案才得以彻底平反。

  老友重逢,感慨万端。十世班禅对习仲勋说:“我的《七万言书》把你连累了,真是对不起。”习仲勋说:“这都是‘左’倾错误的恶果,不是谁连累谁的问题,我们都受到了锻炼和考验,增长了见识,党对你是了解信任的。

  1982年3月11日,已经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十世班禅,致信习仲勋并转胡耀邦,希望在适当的时候去西藏和甘肃、四川、云南的一些藏族聚居区视察。根据胡耀邦“请仲勋、兰夫、彭冲同志商定”的批示,习仲勋与乌兰夫、杨静仁约见十世班禅。习仲勋说:“我们希望你做一位社会主义的班禅,做一位革命的班禅,争当革命的政治家,要有政治家的见识,气量要大,不要感情用事。”十世班禅感谢中央批准他去西藏,表示相信党中央,愿意在藏族聚居区发挥一些特殊作用。

  5月31日,习仲勋与乌兰夫在北京专门约谈西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就十世班禅回西藏事宜作出安排。习仲勋说:“班禅一贯爱国,拥护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小平同志对班禅有明确肯定的评价。班禅回去,西藏自治区要热情、诚恳、礼貌,体现政策,各方面工作都要做好,帮助班禅解决好视察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随后,习仲勋关注着十世班禅回藏的情况,新华社关于十世班禅回藏的报道稿他也亲自审阅,作出批示。

    

  1982年1月,习仲勋在云南考察时和农民亲切交谈。  

  民族问题“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在全国人民中加强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教育”。 

  经过调查研究,习仲勋提出了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如何适应和发展的问题。他认为,在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同志中,要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要培养大批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齐抓。

  1986年11月,习仲勋在全国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上指出,民族问题“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在全国人民中加强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教育”。1987年7月,他在出席内蒙古自治区成立40周年的一次讲话中又说:“要在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中,经常地、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教育。”他还说:“在党的高级干部中,像乌兰夫同志这样的少数民族马克思主义者很少,乌兰夫是我们的榜样,各级都要有这样一些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干部。

  习仲勋十分重视对青年学生进行马列主义宗教观的教育。1982年,他从有关材料看到新疆伊犁师范学院对学生进行正确宗教观教育的经验后,十分高兴。新疆伊犁师范学院有500多名学生,其中60%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由于家庭成员信仰宗教,他们阅读宗教书籍,回家参加宗教活动。对此,该学院采取多种形式,循循善诱,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宗教。经过细致的思想教育,许多学生对宗教有了正确的认识,对党和国家产生了由衷的热爱之情。许多学生参加了共青团,不少学生还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习仲勋赞扬这个学院“党委工作有成绩,路子走得对,涌现了一个集体的李燕杰式的样板”,并指示国家民委加注按语转发各省、市、自治区。中央统战部按照习仲勋的批示,将伊犁师范学院的经验在全国推广,收到了明显效果。

  习仲勋还十分重视总结民族政策和民族观教育的经验,提倡大力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传播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到1989年,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都先后召开了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数以万计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和奖励。

  宁夏回族自治区有伊斯兰教阿訇2000多人,为了把宗教生活纳入正轨,该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决定开办阿訇进修班,逐步形成一支热爱祖国、拥护党和社会主义、又有相当伊斯兰经学学识的中青年宗教职业队伍,适应穆斯林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习仲勋从材料上看到宁夏的这个做法后,非常赞同,批示给中央统战部部长:“这是一个好办法,值得重视,请静仁同志指定负责管理宗教的同志考虑,别的宗教如喇嘛教、佛教可否用此办法,培训一批宗教职业人员,来管理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此后,各个宗教的培训机构逐渐建立和完善起来。

  “要实事求是、慎重合理地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坚持教育和疏导的方法,及时消除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消极因素,努力造成一种友爱、信任、民主、和谐的环境和气氛,充分调动各族人民建设内蒙古的积极性。” 

  习仲勋和乌兰夫有很深的交往,认为乌兰夫是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中的马克思主义者,因此在工作中经常听取他的意见。乌兰夫虽然年长些,但很尊重习仲勋,很赞赏他的领导水平和人格魅力。1961年春节前夕,还在内蒙古工作的乌兰夫特别邀请习仲勋夫妇等人到呼和浩特欢度春节,共叙友谊,探讨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习仲勋认为,乌兰夫在内蒙古的工作很有成绩。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第一个自治区,开创了内蒙古历史的新纪元,为解决民族问题树立了良好的范例。在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统一战线政策,建立和发展新型民族关系等方面,创造了宝贵的经验。习仲勋还直言不讳地提出建议:“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搞五湖四海,不管是本地干部还是外来干部,不管是汉族干部还是少数民族干部,不管是地方干部还是军队干部,都要加强团结。”乌兰夫对习仲勋提出的意见和诚挚希望完全赞成,认为符合内蒙古的实际情况。

  1987年7月底至8月,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决定派出乌兰夫任团长、习仲勋为副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活动。在出席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干部大会上,习仲勋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法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是让少数民族真正当家做主,使自治机关真正行使自治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和自治地方的积极性。而培养民族干部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坚持干部“四化”的前提下,既要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党政管理干部,又要注意培养多学科、多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以适应经济、文化事业日益发展的需要。

  在内蒙古活动期间,习仲勋的言行始终围绕民族团结的主题,体现了一名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者对民族问题的深刻认识和高超的领导艺术。习仲勋特别强调:不论是搞建设还是搞改革,必须有一个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环境。内蒙古是蒙古族的聚居地区,又是多民族地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四化”建设、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他说:“要实事求是、慎重合理地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坚持教育和疏导的方法,及时消除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消极因素,努力造成一种友爱、信任、民主、和谐的环境和气氛,充分调动各族人民建设内蒙古的积极性。”习仲勋上述对民族自治政策的深刻阐发和对民族地区工作的真知灼见,至今仍有现实指导意义。

  2002年习仲勋逝世以后,新华通讯社播发了《习仲勋同志生平》,对习仲勋一生作了高度评价,其中评价他平易近人,关心群众疾苦,“与工农群众、民主人士、文化艺术界和宗教界等各方面人士坦诚相见,广交朋友”。这也正是习仲勋在新中国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思想和实践的真实写照。

  

(编辑: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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