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获批

11.01.2015  21:17

记者1月10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由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后公布施行。

 

一个月前,乌鲁木齐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并报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