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举行首例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24.04.2020  16:20

4月21日,由高检院第一检察厅交办,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承办的申诉人×××不服延吉市院不起诉决定、延边州院刑事申诉复查决定、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向高检院提出申诉一案,在延边州院举行公开证会。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五位听证员和两名法医参加了听证,听证会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天主持。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延边州两级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现场观摩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在主持人的指挥引导下,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延吉市院、延边州院、省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延吉市公安局的两位法医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先后发表了观点和意见,并通过多媒体演示和实物证据展示清晰、完整地呈现了案件证据情况。经过各方观点充分阐述,主持人归纳了本案争议焦点,即申诉人×××的伤情成因,以及本案证据是否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随后,由延边州司法局在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大学法律教授、人民调解员以及专家、学者等其他社会人士范围内随机产生的五名听证员在事先阅卷的基础上,围绕焦点问题对办案人、法医、申诉人进行了询问。延吉市公安局的两名法医对推断申诉人×××伤情成因缺乏依据的情由从法医学专业的角度进行了深入阐释,延边州院检察官也就存疑不起诉的法律概念和意义做了详细解读。

五位听证员经过场外评议后,一致认为:三级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意见正确,应予以维持;同时,从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建议司法部门积极协调赔偿和解事宜。宣布评议意见后,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当场表示认同听证员评议意见,息诉罢访、接受调解。至此,结束了近三个小时的公开听证,也为申诉人长达四年的申诉上访之路画上了一个句号。

本次公开听证是我省刑事申诉案件举行的第一场听证会,实现了零的突破。得益于三级院上下联动、精心筹划准备和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在内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公开听证会在充分体现程序效果的同时,也实现了良好社会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作为省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的首次尝试,本次公开听证会的举办为统一规范全省公开听证模式起到了示范先行的作用,同时,也为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在效果上树立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新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