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60万元

06.08.2016  14:40

成都市日前正式印发了《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将群众举报奖励标准提高至国家标准的两倍,奖金最高可达60万元。

  新华社成都8月5日专电(记者李倩薇)记者近日从成都市食药监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成都市日前正式印发了《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将群众举报奖励标准提高至国家标准的两倍,奖金最高可达60万元。

  成都市食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何晓表示,当下公众对举报奖励的参与热情不高,其原因主要包括多数举报奖励的额度不高、不少公众对举报渠道还不清楚、对可以举报的食品药品具体违法行为不甚了解、奖励申领的程序繁琐,同时,公众对举报还存在畏惧心理。

  为解决这些问题,成都市食药监部门与财政部门在广泛调研后对原有的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正,将奖励标准提高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奖励办法设定标准的两倍。

  同时,细化了举报奖励的具体情形,梳理出常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63项,细化至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5大项中,从而提高公众举报内容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此外,增加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对于重大举报案件中对举报人的奖励,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机构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机构负责人直接办理奖金的审核与发放,并强化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

  该奖励办法自2016年7月11日起实施。举报人可通过24小时举报电话12331和12345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还可通过微信、微博、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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