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条母亲河的新生

03.03.2017  17:03

  伊通河,满语意为“波涛汹涌的河”。这条吉林人民的母亲河,全长300余公里,流域人口1100余万,是长春市的饮用水源之一。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流域人口不断增加,这条河的水质保护问题日渐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并确定吉林、广东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 

  围绕着伊通河的治理和保护问题,吉林省检察机关克服重重阻力,破天荒地以省检察院的名义向省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推进了一个流域的综合治理、一个县的绿色发展和一个系统的专项整治。 

     

  排查:缘起一个老检察官的母亲河情结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吉林省各试点地区检察院纷纷开始了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王铁柱接到了几封群众举报信,反映伊通河水质恶化、气味难闻,让这名50多岁的老检察官心情十分沉重。 

  记得童年时,伊通河清澈见底,夏天在河里抓小鱼、小虾,冬天在冰上滑爬犁、打雪仗,曾是他们那一代人共同的美好回忆。但近些年来,伊通河鱼虾逐渐绝迹、水质浑浊发臭,成了全县人民的“心病”。 

  “就从伊通河入手,看看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污染!”王铁柱暗暗下定决心。他的想法获得了时任伊通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爱钧的大力支持,同时主动将情况向县委进行了汇报,建议伊通县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伊通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技术部和县环保局三个主要科室的全体人员组成调查组,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宗国、环保局局长董宇恒带队对伊通河的污染源展开了彻查。 

  调查组从伊通河的源头步行展开调查,每走一段就对河水进行取样检测,一发现超标就查找周边的污染源。他们用了2个多月的时间,穿过一人多高的玉米地,脚踏乌黑发臭的河泥,冒着30多度的酷暑,走完了伊通河上游近80公里的全程,拍下100多张照片,制作成20多本卷宗材料。 

  通过调查组的辛勤工作,终于查明了伊通河上游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五个方面:化肥和农药、禽畜粪便、村镇居民生活污水、企业生产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液。调查组将情况写成了30多页的伊通河污染案件线索排查报告。 

     

   突破:抓住一个关键点  

   

  这份沉甸甸的报告不久上报到了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公益诉讼指导组手里。听完办案人员的汇报,指导组的同志们陷入了沉思。 

  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之初,每办一个案件大家都慎之又慎。伊通河上游的污染源虽然找到了,但从办案角度看,涉及一条河流的污染成因非常复杂,如果以后进入到诉讼环节,这份报告的科学性、客观性能否经受得住法庭审理的检验?污染成因涉及环保、农业、水利、城建、规划等多个行政执法机关,责任主体怎么确认?具体责任怎么划分?治理费用十分高昂,以伊通县的财力能否承受?对这些问题大家心里都没底。 

  省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行政检察部部长张书华说:“既然问题太多、太复杂,我们为何不抓住关键,逐个击破?” 

  张书华的话点醒了大家。指导组重新审视案件线索排查报告,发现伊通河上游污染物中比较突出的是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垃圾渗液。这个生活垃圾处理厂位于伊通县北山,2009年开工建设,2010年在没有环保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使用,垃圾腐败后产生的渗滤液未经无害化处理,装满了滤液池之后就沿着2.3公里长的沟渠,直接流入了伊通河主河道。这个处理厂附近没有其他污染源,是县住建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因果关系和责任主体都比较明确。因此,大家一致同意,将此案确定为伊通县住建局不依法履职案,向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停止污染。 

  2015年11月11日,伊通县检察院正式向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这是吉林省首份公益诉讼前置程序检察建议,吉林省检察机关打响了维护公益的第一枪。后来,这份检察建议作为全国首批15个典型前置程序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发布。 

     

   升级:从县对县到省对省的检察建议  

   

  这份检察建议摆在县住建局局长的办公桌上,这位局长眉头深锁。他对前来送达的检察人员说:“你们说要整改,可是渗滤液无害化处理一年至少要400万元,这笔钱住建局根本负担不起。再说,我们县只有一个垃圾处理厂,一旦关停,老百姓的垃圾往哪放?”他的这番话有些无奈,却也符合实际情况,也引起了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更深更远的思考。 

  伊通县是一个农业小县,县城人口只有10万多人,基本没有成规模的产业,县财政收入常年捉襟见肘。如果以未尽到污染治理责任为由对该县有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以这个县的人力、物力、财力很难履行法院判决,不仅公益诉讼的效果难以保证,对地方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也是极大损害。另一方面,伊通河上游在伊通县,为了长春市饮用水安全,伊通县的工业发展一定会受到限制,正如伊通县老百姓常说的那样:“不能为了长春人的水杯,砸了伊通人的饭碗!”由一个县来单独承担因保护生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恐怕也不公平!杨克勤决定即刻启程,率人赶赴伊通,商议解决方案。 

    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前右二)在生活垃圾厂调研 

  2015年11月16日,正赶上吉林省入冬后第一场寒流来袭,伊通县北山寒风凛冽、雪花扑面。杨克勤一行站在垃圾堆上,与伊通县县委书记、县长研究整改措施。 

  杨克勤说:“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绿色发展的重要部署,治理伊通河流域环境就是贯彻这一部署的具体举措。伊通县生活垃圾污染伊通河案件,为推进伊通河流域环境治理提供了一个工作支点,检察机关一定会高度重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各方积极稳妥处理。” 

  检察机关的坦诚换来了县委、县政府的积极回应。县委书记杨洪波当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立即停用生活垃圾厂,填埋原有固体垃圾,以后这个县新产生的生活垃圾暂时全部转运到公主岭市,待生活垃圾厂整改完毕后再投入使用。 

  从伊通县回来后,杨克勤立即要求成立伊通河污染问题调研组,研究起草向省政府发出的检察建议。吉林省检察院、四平市检察院、伊通县检察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伊通河污染的成因、对策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伊通河上游污染情况的调查报告,并根据调研成果向省政府发出推进伊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五项建议。 

  这不仅是吉林省,也是全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第一份省级检察院向省政府发出的检察建议。这份建议得到了时任吉林省长蒋超良的高度重视,当即批示:“要配合好公益诉讼,同时,必须依法落实生态安全维护的各项举措。”并将此件批转分管环境、水利、林业、财政等工作的副省长。 

     

   效果:远远超出对一条河流的整治  

   

  自从吉林省检察院向省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以来,推动伊通河治理工作驶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伊通河清淤工程正在进行 

  为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通过检察机关牵线搭桥,伊通县与辽源市天楹环保能源发电厂签订了合同,将全县生活垃圾送到辽源市焚烧发电。该县副县长何旭明算了一笔账:“辽源市发电厂垃圾不够烧,因此无偿替我们县焚烧垃圾。我们一年只承担来回油钱和车辆养护费用30多万元,这比我们自己处理节约经费近9成。” 

  为加快伊通县域经济发展,2016年,该县被吉林省确定为全域旅游示范县,定位成长春的卫星城、后花园,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了43%。省财政专门拨付20多亿元,用于环境改造。目前,大孤山景区、温泉度假村、民俗村正在开工建设,县城老旧城区拆迁、污水管网建设等基础工程稳步推进。 

  伊通河全流域治理已纳入全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建立了伊通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正式启动,最终将把这条母亲河打造成绿色宜居生态轴、城市安全生命线、美丽长春景观带、产业升级动力源。 

  吉林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检察院还联合开展了对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专项整治。目前,已全面完成对省内60个城镇垃圾处理单位的检查,排查发现问题119个,并已基本完成整改。 

  尤为可喜的是,公益诉讼已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纳入吉林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直接带动各有关行政部门把配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省检察院建立了信息移送、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关心支持公益诉讼试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