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民宗局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核备案工作

01.04.2016  16:59

    为进一步规范临江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临江市民宗局根据《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核备案登记工作,对全市25家涉及牛羊屠宰、加工、运输、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重新进行了审核备案登记。要求企业(户)提供主要负责人及少数民族雇员身份证复印件;关键岗位(原材料采购、主要烹饪、仓库保管)的聘用证书;主、辅原材料的有效清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手续齐全,资格审核通过的企业(户),市民宗局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颁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标识牌,实行一企业(户)一证一牌。要求所有商户建立清真食品进出货台账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必须做到清真食品来源地清、销货地明,生产、销售清真食品的专用运输车辆、专用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储存、销售)的专用场地应当保证专用,不得运送、称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临江市民宗局 张会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