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紫御华府购房收据添麻烦 业主不满开发商

06.01.2016  07:01

2015年4月,赵先生在中海紫御华府花了117万多元,为儿子儿媳购买了一处房产。交付全款时,售楼人员给赵先生开具了一张手写收据,当时,一位付姓工作人员表示,等过段时间就可以凭手写收据换取正规收据,然后,再凭正规收据开具购房发票。2015年的9月末,赵先生得到通知可以办理正式的发票。10月初,他到中海紫御华府售楼中心领取购房发票,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正规收据,就无法换取购房发票,根据记录,赵先生的正规收据已经换完了。

 

售楼人员建议补办收据,但补办的300元钱需要赵先生自己承担。补办过程比较繁琐,需要先带齐购房资料去报社挂失声明,再去税务部门补办,中间因为售楼中心工作人员的疏忽,让赵先生折腾了两次,购房收据和发票相继开出,花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12月末,赵先生才办完这些事,事办完后,赵先生的心结却没打开,他觉得中海地产的服务态度不尽人意。

 

1月4日上午,记者和赵先生一起来到中海紫御华府售楼中心,负责人没有出面,只有两位前台工作人员出面给出公司的说法,并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

 

业主出面,拒绝回应,媒体出面,拒绝采访。在不能判断谁弄丢了正规收据的时候,中海地产的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是,视为业主弄丢,需自行负责。那么,这样的说法是否合理呢?律师表示,收据是否正规,是开发商内部财物部门的管理问题,不该影响购房者开具发票。由于赵先生有手写收据,并盖有中海地产的公章,还有购房事实,中海地产就该给业主购房发票,不能因为公司需要正规收据,就让业主花钱去报社声明挂失再给发票。如果公司有如此规定,也不该在没确定谁弄丢正规收据的时候强迫业主负责,律师建议赵先生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