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雷中心采取新举措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11.12.2014  16:58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近日,省防雷减灾中心在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五项措施”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一是采取资金使用申请方式,规范资金使用事前审批;二是设立财务委员会,严格把关大额资金使用;三是层层把关,确保实际资金使用与申请一致;四是指定报账员统一进行资金使用的财务核销或现金报销;五是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签批报销。 

  通过坚持“先申请、后办理;先审批、后付款”的原则,按照“先下级、后上级”的程序进行办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报销权限和流程,利用科学化、精益化手段,不断加强财务报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禁虚假报销和重复报销造成资金流失,促进中心健康持续发展。该程序已于12月开始试运行,计划于自2015年1月正式实施。(王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