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将对13个行业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

27.07.2017  12:32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将逐步对钢铁、水泥、有色、石化、焦化、平板玻璃、制药、印染、化肥、制革、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13个行业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的排污许可证,2020年将覆盖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

  据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是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的唯一许可。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企业必须持证排污、依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要依法进行自行监测、自我记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 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必须以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为前提,凡是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内、没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等情况,一律不核发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处罚。记者 陈琼 通讯员 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