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派出31个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
按照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总体安排,在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8月22日,国务院派出31个督查组,分赴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实地督查。
这次实地督查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贯彻落实,重点聚焦五个方面开展:一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和推动落实情况;二是持续扩大内需和推进高水平开放,尤其是促进有效投资、积极扩大消费、稳定外贸出口、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等工作情况;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重点是简政放权事项落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减税降费等工作情况,全面开展营商环境重要指标调查;四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主要是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打造“双创”升级版情况;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就业、医疗、养老政策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情况。
按照工作安排,每个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1个省(区、市),为期10—12天。国务院督查组组长由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有关部门和地方抽调,同时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以及专家学者参加督查。实地督查期间,督查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广泛采取一对一访谈、小范围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企业、社区、医院、高校、科研院所、办事大厅等基层一线,认真听取企业家、创业者、科研人员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按照“开门搞督查”的工作要求,国务院督查组还将对群众通过“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微信小程序、邮政专用信箱反映的突出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组织调查核查。对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将约谈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的负责同志,督促有关方面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实地督查结束后,国务院将派出6个督查组,带着基层反映的问题对国务院30个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实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