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将要在17个法院扩大司法改革试点

06.03.2015  10:11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接受了媒体访谈。对于吉林的司法体制改革在去年取得的成绩以及今年的工作规划,作出解答。

 

去年6月,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被确定下来。随后,贵州也进入试点省份名单。据王常松介绍,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成为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重点。吉林省今年将在17个法院扩大司法改革试点,之后将在吉林省法院系统整体推开。

 

王常松还表示,在建立司法责任制的同时,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吉林省法院机构编制由省级统一管理,市县两级法院院长由省委组织部管理,实行统一提名、党委审批、分级任免。市县两级法院经费由原同级财政保障调整为省级财政保障。

 

去年,吉林全省法院已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23460份,其中省高院2353份。吉林省已有95%以上的法院建成了集立案审查、法律咨询、诉前调解、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成270个科技法庭。

 

目前,“吉林省法院司法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吉林法院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实现联机并网,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在保持原有发布渠道的基础上,集中统一在该网上公布,当事人随时随地可以查询了解到自己案件在各个程序中的进展情况。

 

吉林省今年还要选择几个法院进行电子法院试点。目前,吉林省法院电子法院的论证、立项、研发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建成后将方便诉讼活动,也将进一步减少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