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3个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01.10.2016  06:39

  2016年,我省25个城市计划新开工路段73条、总长度160公里,投资170亿元,预计完成64公里管廊,计划投资68亿元;同时完成续建路段39条、78.42公里,计划投资91.99亿元。截止目前,本年度管廊续建工程16个城市39条路段、78.43公里中,已有15个城市37条路段、73.74公里复工建设,占年度任务的94%,形成廊体32.12公里。新建管廊工程19个城市的73条路段、160公里中,已有11个城市39条路段、109.81公里开工建设,占年度任务的68.63%,形成廊体28.82公里。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管廊建设初具规模。2015年7月至今,全省有23个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累计开工183.55公里,开工规模位列山东之后,全国排名第二位。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形成廊体85.6公里,完成投资75.07亿元(包括前期费用)。其中,本年度新增廊体60.85公里,完成投资41.6亿元。

  二是各地SPV公司纷纷组建。长春市、四平市、松原市、通化市、白山市、公主岭市和珲春市共7个城市完成SPV公司组建工作。吉林市和辽源市已正式发布招标公告,预计9月底前完成SPV公司组建;敦化市已通过资格预审,梅河口市和临江市正在与社会资本方谈判;延吉市、和龙市、龙井市、集安市、大安市、抚松县、辉南县和东辽县8个城市正在进行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白城市和长白山管委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三是国开行贷款程序稳步履行。2016年6月,长春市、四平市、松原市、公主岭市等4个城市共获得全国第一批管廊贷款正式授信167.34亿元,其中,长春市61.87亿元、四平市49.36亿元、松原市36.5亿元、公主岭市19.61亿元,其中长春市1.86亿元和四平市10亿元贷款分别于8月26日,9月9日到位。

  四是各地入廊和收费政策逐步完善。在管线入廊政策制定上,四平市已经出台了管线入廊管理办法,松原市和白山市完成了管理办法的草拟稿,已上报政府等待批复;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辽源市、延吉市的管理办法正在草拟过程中。四平市出台管线入廊收费标准,建立了定期调整价格的机制,并在收费上采取了一次性收取,或按5年、10年、28年期限逐年收取的方式;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目前已完成收费标准的制定,尚未出台;长春市、辽源市、延吉市已完成了入廊成本测算,正在制定收费标准。截止目前,全省已有5.2公里管线入廊,其中,四平市3.5公里供水、供热管线,吉林市1.7公里原水管线,松原市9月底前还将有6.5公里的供水、供热、通讯和有线电视管线入廊。

  五是管廊条例立法工作推进迅速。《吉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已由省法制办完成书面意见的征求和整理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于本月底完成修改意见稿,十月上旬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一是抓开工率和实物工程量的形成。实施分类指导和督导,尽快解决好征地拆迁、管线排迁等阻碍开工的问题,推进各市、县加快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力争尽早施工,并加快提高实物工程量和工程投资。续建、新建项目9月底前必须开工。10月上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各地开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

  二是抓贷款落地。借鉴长春市、四平市、松原市和公主岭市的PPP经验,会同省开行共同指导通化市、白山市、珲春市尽快完成贷款要件上报,指导其他城市加快组建符合财政和开行要求的SPV公司,把握好时间节点,形成梯队接续申报效果,并力争贷款早日落实到位。

  三是抓管线入廊。督导各地尽快出台地方收费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完备的收费机制,为管线入廊提供政策保障;尽快解决好污水管线入廊的技术问题,结合实际实施污水管线入廊。密切跟踪调度四平市管线入廊及收费进展情况,确保10月底前实现四平市8公里管线全部入廊,形成全省示范样本,推进全省管线入廊和收费工作机制的形成和实施。

  四是抓质量安全。在工程的各项审批流程上,坚持时间可以缩短,但程序一个不漏。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严格专家论证制度,确保生产安全。要求各地严把预算审查、招标采购、资金拨付、施工管理等重要关口,防止出现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