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山西赵杲观等10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批复

12.05.2017  08:31
      国家林业局关于山西赵杲观等10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批复   林规发〔2017〕35号   山西、吉林、浙江、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省(直辖市)林业厅(局),龙江森工集团:   你们报送的关于审批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请示(晋林规字〔2016〕46号、吉林计〔2016〕563号、浙林〔2016〕33号、鄂林计〔2016〕158号、粤林〔2016〕63号、渝林计〔2015〕155号、渝林计〔2016〕76号、川林〔2016〕85号、川林〔2016〕217号、黑森计〔2015〕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山西赵杲观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5年)》、《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6年)》、《浙江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湖北大口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6年)》、《广东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重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5年)》、《重庆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四川千佛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4年)》、《四川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黑龙江雪乡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6年)》(具体批复详见附件1—10)。森林公园的发展建设要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布局、功能分区、建设内容、分期目标实施,并按照总体规划确定范围进行公示和标界立桩。   二、森林公园要按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审批管理办法》、《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有关要求,加强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严格落实禁止开发区管控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森林公园的生态安全,维护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三、要按照“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不得超容量接待游客,要做好旅游高峰期应急工作,保障游客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同时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要充分发挥森林旅游在精准脱贫、提高林业职工收入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森林公园与周边社区和谐发展。   四、新建扩建对生态、景观有较大影响的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尽量少占林地,在选址、规模、风格、色彩和用材上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确需征占林地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禁止开山、开矿、采石、挖沙、房地产开发、建设光伏发电站、风电场、高尔夫球场、开发区等不符合森林公园主体功能的行为。严禁违规新建和扩建寺庙等宗教场所,原则上只允许在原址上进行复建和修缮。   五、总体规划所规划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1.关于《山西赵杲观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5年)》的批复   2.关于《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6年)》的批复   3.关于《浙江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4.关于《湖北大口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6年)》的批复   5.关于《广东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6.关于《重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5年)》的批复   7.关于《重庆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8.关于《四川千佛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4年)》的批复   9.关于《四川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10.关于《黑龙江雪乡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6年)》的批复   国家林业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   关于《山西赵杲观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5年)》的批复   一、我局原则同意《山西赵杲观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5年)》。   二、山西赵杲观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4700.07公顷。   三、要加强暖温带天然落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油松林、古树名木、天然草场、天台山、石人尖等花岗岩地貌景观、风景河段、龙马飞瀑、洪寺寺庙群、石洞群、古村落遗址等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   四、2025年前,森林公园内日游客容量控制在4998人次以内,规划床位数不超过760张。   五、对于公园内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游客中心、管理用房、景区大门、服务站点、停车场、住宿餐饮设施、购物设施、户外运动设施、碑林游廊、地质博物馆、观星塔、远眺阁、景观亭、观景平台、滑道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附件2   关于《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6年)》的批复   一、我局原则同意《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6年)》。   二、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34396公顷。   三、要加强温带天然针叶林、针阔混交林、落叶阔叶林、山顶草甸、红叶景观、拉法山、卧象峰、姊妹峰、云罩峰、象形石、岩洞、拉法河、蛟河、松花湖、岛屿、湿地、溪流瀑布、高句丽山城遗迹、金斗宫等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   四、2026年前,森林公园内日游客容量控制在26901人次以内,规划床位数不超过675张。   五、对于公园内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山门、停车场、索道、监测站、栈道、餐饮住宿设施、购物娱乐设施、科普教育设施、户外运动设施、自驾车营地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附件3   关于《浙江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一、我局原则同意《浙江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   二、浙江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2378.6公顷。   三、要加强中亚热带天然常绿阔叶林、凸峰、象形山石、湖泊、瀑布、法云寺等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   四、2025年前,森林公园内日游客容量控制在16711人次以内,规划床位数不超过1807张。   五、对于公园内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驿站、住宿餐饮设施、购物设施、游憩设施、森林博物展示厅、文化展览馆、中药园、活动中心、露营地、滑草场、攀岩壁、茶社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附件4   关于《湖北大口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6年)》的批复   一、我局原则同意《湖北大口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6年)》。   二、湖北大口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6333公顷。   三、要加强中亚热带天然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混交林、对节白蜡群落、古树名木、嶛崛山、龟山峡谷、洞穴、牛鼻泉、九级天溪瀑布、鹰子洞瀑布、云台观、乌龙台、嵩门寺等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   四、2026年前,森林公园内日游客容量控制在9987人次以内,规划床位数不超过500张。   五、对于公园内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游客中心、服务点、停车场、管理用房、住宿餐饮设施、购物设施、拓展运动基地、房车营地、生态科普馆、森林体验馆、农庄、林冠栈道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附件5   关于《广东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一、我局原则同意《广东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   二、广东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3550公顷。   三、要加强南亚热带天然常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针叶林、山顶灌丛、三角枫林、珍稀野生动植物、天然湿地、圭峰、云峰、叱石峰、天鹅湖、石涧水库、龙潭瀑布、玉台古寺、叱石观音寺、紫云观等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   四、2025年前,森林公园内日游客容量控制在30377人次以内,规划床位数不超过108张。   五、对于公园内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园游客中心、住宿餐饮设施、购物设施、缆车、悬空栈道、天文科普基地、佛教文化长廊、华侨文化园、理学文化研究基地、森林宣教中心、攀岩场、露营地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附件6   关于《重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5年)》的批复   一、我局原则同意《重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5年)》。   二、重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2339.7公顷。   三、要加强亚热带天然常绿阔叶林、针叶林、中山草甸、峰林、残丘、洼地、落水洞、象形石等喀斯特地貌景观、仙女山水库、天然泉水等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   四、2025年前,森林公园内日游客容量控制在14318人次以内,规划床位数不超过817张。   五、对于公园内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游客中心、管理用房、停车场、驿站、防火瞭望塔、住宿餐饮购物设施、生态文化博物馆、拓展基地、自驾车营地、土家阁楼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附件7   关于《重庆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一、我局原则同意《重庆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   二、重庆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24200公顷。   三、要加强天然常绿阔叶林、针叶林、落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中山草甸、杜鹃林山顶灌丛、喀斯特峰丛、峡谷、洞穴、石林、象形山石等地貌景观、夏冰洞、暗河、天然湖泊、风景河段、泉水、瀑布群、西流溪、古道等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   四、2025年前,森林公园内日游客容量控制在55073人次以内,规划床位数不超过3133张。   五、对于公园内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站、公园大门、停车场、住宿餐饮设施、购物设施、户外运动设施、生态文化教育中心、森林剧场、战国文化影视基地、滑雪场、自驾车营地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附件8   关于《四川千佛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4年)》的批复   一、我局原则同意《四川千佛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4年)》。   二、四川千佛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7800顷。   三、要加强亚热带天然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混交林、针阔混交林、冷云杉林、珙桐林、箭竹林、杜鹃林、中山灌丛草甸、古树名木、山峰、响石沟、象形石、三叶虫化石、瀑布、溪流、千佛山佛祖庙、红军作战遗址等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   四、2024年前,森林公园内日游客容量控制在8548人次以内,规划床位数不超过150张。   五、对于公园内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园大门、停车场、换乘点、管理服务设施、住宿餐饮设施、游憩设施、地震遗址展示馆、滑雪场、露营地、缆车、景观改造、环境监测设施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附件9   关于《四川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一、我局原则同意《四川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   二、四川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40155公顷。   三、要加强北亚热带天然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巴山冷杉林、古树名木、高山灌丛、峰丛、峡谷、悬崖、石林、洞穴、象形石等喀斯特地貌景观、风景溪流河段、瀑布、潭、米仓古道、古关隘等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   四、2025年前,森林公园内日游客容量控制在22961人次以内,规划床位数不超过2438张。   五、对于公园内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大门、停车场、游客中心、管护所、服务站点、住宿餐饮设施、购物设施、康养设施、户外拓展运动设施、露营地、标本馆、观景平台、桥梁、索道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附件10   关于《黑龙江雪乡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6年)》的批复   一、我局原则同意《黑龙江雪乡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6年)》。   二、黑龙江雪乡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186000公顷。   三、要加强温带天然红松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阔叶林、高山偃松、冰雪资源、老秃顶子、平顶山、海浪河、冰心泉、清茶馆泉、历史遗址、古驿站等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   四、2026年前,森林公园内日游客容量控制在18320人次以内,规划床位数不超过1600张。   五、对于公园内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园游客服务中心、景区大门、广场、停车场、管理用房、食宿购物设施、娱乐运动设施、科普教育设施、摄影影视基地、缆车、观光小火车等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