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已建立50个交通事故处理六位一体办理点

20.05.2015  09:17

5月19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四平市召开了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六位一体”现场推进会。

 

我省从2011年实施交通事故处理“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即成立交通事故调处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巡回法庭、车辆定损、保险理赔、法律咨询及援助六个单位集中到一起,形成“六位一体”一条龙服务的新模式。

 

截止目前,全省已建立50个交通事故处理“六位一体”办理点,共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1万余起,占全省事故总数的37.14%;其中受理和理赔案件数量在1000起以上的单位有25个、5000起以上的有6个;案件办理和理赔的时间从法律法规要求的1周缩短到1天,精简到1小时。

 

四平增设了仲裁窗口,将“六位一体”拓展为“七位一体”;梨树增加了“检查服务、人民仲裁调解、司法鉴定”,推出了“九位一体”;辽源增加了“仲裁调解、检察官联络、司法鉴定、法律专家服务站”,成为“十位一体”。辽源“十位一体”新工作机制,还被“第二届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案例征集组委会”评为“十佳案例”之一,辽源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被授予全国社会管理创新6个示范基地之一。

 

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巡回法庭的结案数量统计来看,“六位一体”模式下的事故处理结案率明显提高。仅四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就处理各类交通事故2.9万起,完成庭前调解224起,庭审1175起,诉前财产保全372起,公估定损1410起,保险小额理赔17200起,人民调解502起,法律咨询2600人次,仲裁108起,所处理的案件均达到了案结事了、无投诉、无复议、当事人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