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严格落实产煤县(区)长跟班入井制度

02.07.2015  11:50

 

              2015年6月30日,江源区委副书记、区长郭健刚在区安监局相关同志陪同下,深入到通矿公司松树镇煤矿,入井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升井后,郭健刚就松树镇煤矿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八点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生命红线意识。 企业发展决不能以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意识必须明确、强烈、坚定。松树镇煤矿,无论是矿长还是矿工,都要认真吸取以往事故血的教训,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坚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支出、隐患治理支出、“六大系统”支出等,不要拘泥或满足于目前的质量标准化等级,要向达到二级、一级标准化水平迈进。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程。 要认真贯彻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和安全、作业、操作“三大规程”。要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事故。要突出落实好矿长带班制度,保证与矿工同时升井、同时入井。 四是强化“一通三防”管理。 要落实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等“四项制度”,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通风系统一旦发生变化,要及时予以调整,确保通风可靠、稳定。严禁随意停、开风机,严禁擅入停风区域,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五是全覆盖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要严格按照“夏季攻坚”基本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改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对排查和确认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六是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保护意识,坚决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要严格特殊岗位人员上岗流程,严禁无证上岗行为的发生。 七是认真开展实战应急演练。 要从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环节着手,有针对性的开展实战应急演练。要及时总结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整改和补充,确保一旦发生意外,科学施救、处置有序。 八是突出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要严格履行暴雨期间禁止作业人员入井制度,严格履行出现险情立即实施全员升井制度。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汛工作方案,切实把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首要位置,严禁水害引发生产事故。截至目前,江源区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完成对通矿公司江源煤业、松树镇煤矿跟班入井督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