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食药监局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规定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13.01.2017  21:34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辽源市食药监局党组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廉洁过年的通知》,在“三个严格”上下功夫,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一是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明纪律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以及违规使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等;严禁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接受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以任何借口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同学会;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庆典等活动;严禁参与“黄赌毒”等活动。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对照“十个严禁”自律自醒,坚决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法规,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纪检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执纪问责,通过联合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监督格局。对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违反“十个严禁”纪律者坚决查处、通报曝光。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市食药监局监察室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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