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抓“十三严禁”防“节日腐败”

01.02.2016  15:02

  日前,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春节期间做到“十三严禁”,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

十三严禁”是:严禁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系统内所有干部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下属、服务对象、监管对象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下属、服务对象、监管对象的宴请。要“管住嘴、管住手、管住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喝的不喝,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收的不收,不该送的不送,不该用的不用,不该发的不发,不该游的不去游,不该去的不去”,确保廉洁过节。

  同时四平局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把中央、省、市及局党纪检组的要求传达到位。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落实好“一岗双责”,确保分管部门(科室)不出现违纪问题。局纪检组将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协助局党组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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