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成立两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

20.08.2015  11:31

  松花江网讯 8月19日9时30分,位于龙潭区徐州路的刚刚揭牌成立的“吉林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中心”(以下简称理赔中心)接待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这是理赔中心成立后的首例理赔案件。

 

  当天早上,车主浦先生在倒车时不慎撞到了后车的前保险杠,由于车损轻微,事故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决定到理赔中心办理赔付事宜。

 

  据了解,目前这种方便快速、程序简单、耗时少理赔快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处理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事故车主所接受。

 

   我市成立两家理赔中心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为了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快速解决轻微交通事故,8月19日,我市成立了两个“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中心”,分别位于丰满区深圳东路国际汽车城(电话:65079122)和龙潭区徐州路大众饭店西侧(电话:65071222),负责全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工作。

 

  理赔中心由辖区交管大队派驻一名民警,负责处理有异议的事故及为单车车损超过2000元的事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我市各保险公司派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进驻理赔中心,负责本公司保险车辆定损及理赔工作。

 

   啥样的交通事故可快速理赔

 

  据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处理处处长吴立均介绍,对于快速处理快速理赔的交通事故,只适用于发生在城区道路上的轻微车损交通事故,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仅为车损事故且双方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2.双方车辆能正常行驶的;3.双方车辆损失估损各不超过2000元的;4.早6时到晚7时在城区道路内发生的。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无有效驾驶证驾车的、无车辆号牌的、无交强险证明的、有酒后或服精神类药(毒)品嫌疑的,不适用快速处理快速理赔,需及时报警。理赔中心目前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办公,节假日不办公。

 

   事故当事人如何履行

 

  快速理赔程序

 

  据介绍,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符合快速处理快速理赔条件的,当事双方分别向交警指挥中心122交通事故接警台、投保公司报案,并获取保险报案号;双方对车损部位、现场位置(含双方车辆及号牌)、驾驶证拍4张~5张照片;不需等待交警、保险公司出现场,互留联系方式后即可撤离事故现场,24小时内双方当事人及车辆共同到龙潭或丰满理赔中心办理理赔事宜。

 

  事故当事人对轻微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待交警到事故现场认定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到理赔中心处理。

 

  单车损失2000元以下交通事故到理赔中心后,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理赔完结。暂时不能一次性理赔完结的,保险公司将进行妥善处理。在理赔中心修车的,可由理赔中心人员代办后续手续。

 

  事故当事人到理赔中心后,对事故成因反悔发生争议的,由派驻民警认定或移交辖区交管大队事故科处理;对车辆定损有异议的,由市保险协会协调公估定损;对理赔环节有异议的,由市保险协会协调保险公司解决。

 

   理赔需提供哪些材料

 

  据介绍,双方车损均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理赔过程中需提供如下材料:

 

  1.承保车辆行驶证;

 

  2.承保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

 

  3.被保险人身份证(单位名头需提供单位盖章手续);

 

  4.被保险人银行卡;

 

  5.自行协商损害赔偿协议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6.对方车辆的驾驶证、行驶证正本。

 

  (江城晚报记者/徐俊峰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