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区三措施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7.02.2017  20:03

 

              一是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区委、区政府相继出台了《中共东昌区委、东昌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东昌区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和《东昌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这些文件进一步细化了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三个监管”责任,使我区的安全生产责权更加匹配,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更加明确,责任追究更加严肃,对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进一步充实区安委会力量。 2016年,经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将区委组织部、区政法委、东昌工商分局等7个部门列为东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42个增加到49个,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在年初区政府与各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年底实施安全生产单项考核、单项表彰,进一步推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2016年,区政府拨专款50万元,用于表彰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激发有关单位、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