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27人的涉黑案

24.10.2019  16:28

10月22日上午,东丰县人民法院对以许某某为首的27人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该案由辽源市公安局泰安分局终结侦查、东丰县人民检察院诉讼至东丰县人民法院。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某自2015年以来,网罗刑满释放及有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经济资助等手段,逐步发展为以其为领导者,以被告人李某某等4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王某等15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多种犯罪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7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共计11项罪名。

东丰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召开了庭前会议,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交换了意见。此次公开庭审,东丰县人民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和社会各界代表观摩庭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审理。

因案情复杂,涉案被告人数较多,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预计共审理3天。

来源:辽源日报   记者:李及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