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检察院:做好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大文章
多年来,东丰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新农村建设的刑事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农业经济秩序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检察保障。
确立“三个优先”
一是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凡是发生在农村的职务犯罪案件,快速查办,尽最大努力挽回经济损失。
二是对涉农刑事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对于影响农业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全力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近年来,牛肉市场价格飙升,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农民的耕牛频频被盗、被毒杀,严重影响农业生产。东丰县检察院开展严厉打击盗窃、毒杀耕牛犯罪专项行动,提前介入案件,做到快捕快诉,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盗窃、毒杀耕牛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止。
三是对涉农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优先办理”。对于涉农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通过建议再审、抗诉等形式,快速办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为农民创业提供重点服务。成立法律知识宣讲团,定期深入返乡农民工较多的乡镇,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提高农民工在就业和创办企业中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是为民营企业提供重点服务。与县内一批民营企业建立经常性的联系,选派综合素质高的干警到企业任联络员,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处理涉法问题、进行专项预防等服务活动,实现“检企对接”有力地推动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受到民营企业欢迎。
三是为乡镇企业提供重点服务。在与乡镇企业零距离接触中,随时掌握企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加大“三个力度”
一是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力度。该院把破坏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处的重点,深入全县涉农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进行排查,开展了“打击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斗争,近年来,立案查办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16件20人。
二是加大预防和服务力度。积极参与涉农工程项目招投标预防监督检查。推行“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制是东丰县委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东丰县检察院主动介入该项目,做好同步预防,杜绝“工程上马,干部下马”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农民王某经营一家生产阻燃管的塑料厂,该厂是当地明星企业。本乡镇同样生产阻燃管的另一塑料厂面临倒闭情况,该厂业务员崔某对王某产生嫉妒,预谋搞垮其塑料厂,唆使李某对王某进行诈骗。东丰县检察院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推出“三项举措”
一是设立了检察服务联络室。在全县14个乡镇和6个社区设立了检察服务联络室,使之成为联系群众的纽带。为基层百姓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深入开展“四走进”活动。开展以走进农村、走进基层、走进社区、走进企业为内容的“四走进”活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为杨木林镇中心小学27名留守儿童送去学习用品、体育器材等;资助三合乡胜利村、小四平镇钢铁村新建村部;资助南屯基镇中合村修桥;紧密配合乡镇党委和政府,抓好人防群防、物防技防等综治措施,促进“平安乡村建设”。
三是开展下访巡访活动。本着“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原则,深入村屯开展下访巡访。下访到某乡镇时,有群众反映农业经营管理站站长在发放良种补贴款过程中有经济问题。该院立即抽调精干警力,一举侦破了该镇经管站站长邢某套取国家良种补贴款并挪用的案件。该院通过开展下访巡访活动,为推动“平安乡村、和谐乡村、廉洁乡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