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锁”制造“专属车位”长春多部门将联合“清锁”

09.12.2015  13:02

中国吉林网12月9日讯 近日,记者由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停车管理部得知,长春市将集中整治私设地桩、地锁等现象。

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停车管理部副部长尹鹏告诉记者,此次专项整治从12月4日开始,将持续10天左右。市民可拨打电话0431-84675800举报这43条街路私设地桩、地锁行为,其他道路及公共区域的情况,可以向各区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43条道路的整治由长春市建委负责清理:人民大街、自由大路、解放大路、南湖大路、工农大路、红旗街、同志街、建设街、景阳大路、普阳街、青年路、台北大街、远达大街、长春大街、民康路、新发路、西安大路、和平大街、春城大街、延安大街、前进大街、开运街、宽平大路、东民主大街、西民主大街、卫星路、北安路、新民大街、亚泰大街、吉林大路、东盛大街、四环路、凯旋路、皓月大路、基隆路、北环城路、东环城路、南环城路、西环城路、安达街、繁荣路、辽宁路、长新街。

长春市建委执法队已经在11月6日起对私设地桩、地锁的范围和个人履行了执法程序,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实施代履行拆除。

2014年7月份,由长春市建委起草的《长春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 (草案)》(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中明确:“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015年10月1日,《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市政府又发布了《关于整治在道路和其它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行为的通告》,私设地桩、地锁的行为被明令禁止。

对于逾期未拆除的,由长春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市公安交通、价格、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据了解,公共停车位、商铺门前、小区门口、小区公共区域等是安装地锁最常见的几个地方。所以想继续安装“地锁”的人要注意了,不要为了方便自己而影响了他人,这样不但会受到别人对自己道德的谴责,严重的更会受到处罚,这样就得不偿失了。(综合城市晚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