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选派青年专业教师赴工程实践单位挂职锻炼

18.05.2016  11:36

  为了适应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中青年教师普遍缺乏工程经验和专业应用能力薄弱的现状,进一步提高中青年专业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吉林城建学院在专职专业教师中开展去工程实践单位挂职锻炼,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自2015年5月制定的关于《中青年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先后有选派两批青年教师参加了社会工程实践。   中青年教师社会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城建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转型化发展的人才保障。让教师带着专业教学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到企业学习,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做导师,现场教学,通过亲自动手画图、测试、设计等,来一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体验。同时,教师在企业中可以搜集和整理到相关资料,不断总结经验,学着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增强理论教学的直观性,减轻学生理解知识的难度,也有利于教师及时更新自身专业知识,为今后的科研项目打下良好的基础。   城建学院在《实施办法》中制定了有关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定期对教师的培养进行考核和评价,把有社会工程实践的经历与教师年终考核、职称评审相结合。在工程实践阶段,教师派出单位和学校职能部门要适时督促,定期与接收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帮助教师解决实践锻炼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培养工作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的培养氛围;在教师考核上,教师需在工程实践结束后填写《考核表》,并提交工程实践周记和典型工程案例。教师所在系(部)成立的考核小组,要综合考虑教师在实践锻炼中的表现和所提交的实践成果质量,以实地、实干、实绩、实效为重点,对其进行考核,给出书面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等级,报相关领导审阅后,人事处处长签署意见后并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另外,参加社会工程实践的教师,学校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确保教师能安心、踏实地完成实践培训。   作为教师,只有经过实践锻炼,真正融入工程一线,才能在课堂上言之有物,成为一名能够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优秀教师;作为学校,只有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环节,掌握专业发展新动向、新方法、新技术,站在应用学科研究的前沿,才能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满足高校事业发展的新需要,办人民满意的大学。  

 

作者:林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