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与男友分手 婚纱照拍不成欲要定金遇难题

17.09.2015  09:53

   城市晚报讯 小情侣甜蜜的去婚纱影楼预定婚纱照,不料,还没等开拍,两人就分手了。这几天,长春姑娘王女士有些憋屈,在婚纱影楼交了380元的定金,当时对方也没说交了钱不能退,现在婚纱照拍不成了,她想把钱要回来,却被告知不能退。

  马上要进入婚姻殿堂的王女士,在重庆路上的一家婚纱影楼预定了一套3999元的婚纱照,打算在10月份的时候拍摄。后来因为一些原因,王女士与男朋友分手了,因为两人不能结婚了,她想把婚纱影楼的定钱要回来。9月7日,她来到了婚纱影楼,找到了之前接待她的销售顾问,说想退回定金,但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工作人员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只能将这380元钱用于消费,可以给王女士拿一些礼品。对于这个处理结果,王女士并不认可。

  对此,15日,记者与该婚纱影楼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规定,定金只能用于消费,也可以将380元钱转让给朋友用于拍照,但王女士并不认同。最后,该影楼的工作人员称,他会将此事上报公司领导。 (记者 王秋月 实习生 李瑾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