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大力实施“1234”工程 不断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

06.05.2016  11:49

  辽宁省沈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实施“1234”工程,不断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一是建立“1”套工作机制,为城市民族工作提供有效保障。沈阳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民族工作纳入全市重要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套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民委委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民族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13个市直部门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建立专项经费增长机制,由人均1.5元增至20元,总额达到1400万元;建立宣传教育机制,集中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抓住“2”项基础工作,不断凝聚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力量。第一,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主要载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户外LED、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四个认同”。第二,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创建活动与当地资源相结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区域规划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进宗教场所。

  三是推进“3”项民生工程,让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一,加快推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累计投入各级专项扶持资金5.75亿元,涵盖产业发展、技术培训、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各个方面,帮助民族乡村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和困难。第二,不断完善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就业服务帮扶工作,实现少数民族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推进少数民族养老机构建设,稳步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健康、养老等家庭服务市场;加强民族语言广播影视服务;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安装健身体育设施,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普法活动,发放清真肉食补助;累计投资3亿元提升民族学校办学条件。第三,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立“民族之家”,提供就业、入学等一站式服务;与西北地区建立合作共管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维护权益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推动成立拉面协会,指导加强来自西北地区拉面经营户的自我服务和管理;举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游沈阳”等主题活动,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交流交往交融。

  四是落实“4”项工作措施,着力推进民族文化工作。第一,抓统筹,围绕全局谋划民族文化工作。制定出台《关于繁荣发展沈阳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为做好民族文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第二,抓开发,努力增强民族文化发展后劲。大力推进“朝鲜民族风情板块”、沈阳故宫方城文化区、锡伯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民族特色文化功能区建设,打造了一批民族文化品牌,形成了一条以民族文化促进旅游业,以旅游业带动民族文化发展的特色之路。第三,抓普及,不断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晚会、“送民族文化下基层”、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等活动,组织创作《锡伯猎歌》、《喜利妈妈的传说》、满族舞剧《珍珠湖畔》、大型传奇史诗乐舞剧《遥远的察布查尔》等民族文化作品,既满足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又增进了彼此感情。第四,抓设施,为传承发展民族文化提供保障。推进少数民族文体活动中心建设、改造中国锡伯族博物馆和朝鲜族文化艺术馆、对锡伯家庙及周边地区进行综合改造等工作,为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提供了更加充足的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