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 房本还能用不必特意换

22.11.2016  08:40

  近日,市政府发布通知,自11月20日起,在长春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各城区国土分局服务大厅负责办理本辖区内林木、林地和不涉及房屋的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终于动真格的了,你家的房子需要去登记吗?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会不会影响今后的买房卖房?昨日,是开展不动产登记的首个工作日,记者来到位于大经路的产权交易中心采访,了解到您家的产权证是永久有效的,没有必要登记换证,也不会影响房产的交易和买卖。

   您家的产权证不用登记换证

   来登记的人寥寥无几 被工作人员劝回

  昨日一早,记者赶到了产权交易中心询问不动产登记的事儿。“您登记是为了做什么?我建议您不用换证。”咨询处的工作人员拿起新制作的指示牌介绍说,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需要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您家的产权证可以长期使用,永久有效,旧证和新证并行不悖。”该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我市还没有开展二手房不动产的登记换证工作,我市的产权数量较为庞大,根本无法逐个进行登记。

  当日上午,该中心并未出现市民排队登记换证的情况,偶尔有几个人来询问,听了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后放心地离开了。

   相当于换新版产权证 交易后将统一换证

  记者询问,不动产登记到底适用于哪种情况?该工作人员解释说,您家原有的产权证根本不用登记换证。“交易房屋后的产权证自然会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就相当于人民币换了新版,但其功能和内容是不变的。”该工作人员说,市民手中现有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正常进行房屋买卖。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后交易的房屋将不再发放产权证,而是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书》。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