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检验仍要进行

06.08.2016  13:46

  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从现在起,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全部交回未使用标志。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不再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检验仍要进行

  今后,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否意味着机动车将不再接受排气污染检测?“只是不再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但检验仍是必须的。”该负责人说,检验可以防止超标排放的机动车上路,避免对长春市环境造成影响。

  该负责人表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私家车排放不合格需要整改才能上路

  “如果检验不合格,需要机动车进行整改。”该负责人说,私家车在头6年是免检的,在第7年开始需要检测尾气,如果在检测中发现超标排放等问题,需要进行整改。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也就无法正常上路行驶。

   省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手续

  “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不得以城区、郊区、县市划分检验区域或者指定检验机构。”该负责人说,长春市将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手续。

  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在已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联网的省份,允许机动车所有人在车辆所在地进行检验(黄标车除外)。

  抽测机动车环保不合格车辆须复检

  环保部门将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的监督抽测。公安交管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支持配合环保部门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

  对监督抽测不合格的车辆,环保部门要通知车主予以改正并复检,及时公开逾期不复检车辆的车牌、车型等信息。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达报废标准逾期不注销将被公告号牌

  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规定的,一律按要求报废。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查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检验机构造假将被处罚撤销资质

  排放检验机构要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机构,环保部门暂停网络连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并予以处罚;违反资质认定相关规定的,认证认可监管部门依据情节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来源: 长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