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次盗窃奢侈品牌服装:为接触到上层人士

06.01.2015  18:34

犯人接受法庭审判。

 

公诉人介绍,2014年7月14日和8月10日,付某某两次进入朝阳区国贸商城爱马仕专卖店,盗窃爱马仕牌西裤一条,针织衫一件,每件服装价值在一万元左右。

 

同年7月18日,付某某到王府井附近溜达找工作时,进入王府半岛酒店,在酒店内的爱马仕品牌专卖店,趁店员不备,将一件放在隔板上的男士T恤(价值近万元)用黑色手包遮挡塞进其裤裆内,随后离开。该专卖店店员发现丢失衣物后,通过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

 

8月16日,付某某又在半岛酒店附近闲逛时,被爱马仕专卖店店员认出,将其留在店内后报警。

 

经查,此次并非付某某首次犯罪,2007年、2012年和2014年,付某某均曾因盗窃获刑。

 

东城检察院公诉一处谭珍珠介绍,在提讯付某某过程中了解到,其家庭生活困难,受教育程度不高。“我们了解到,付某某偷盗名牌服装是为了自己穿,并没有出售牟利,被抓时在北京没有固定工作。”谭珍珠说,付某某独自在大城市独立谋生活,曾做过厨师等职业,认为只有自己更上档次,才能跟上层人士接触,以谋取更多工作机会。

 

在庭审现场,付某某表示,希望法院能在给自己一次机会,“我已认识到生命的可贵,想早点回家孝敬爸妈。

 

法庭审理认为,付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但其不思悔改,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财物,且数额较大。行为构成盗窃罪。法官介绍,付某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处理。

 

法院据此认为付某某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