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检察院三措并举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

07.07.2016  03:13

  随着吉林省司法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规范司法行为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对检察干警的职务犯罪侦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提高干警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和龙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通过三项措施,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 

  一、坚持信息化引导,充分利用情报信息资源 

  切实改变以往跑派出所查户口、跑银行查存款记录、跑单位查个人档案的简单的“三板斧”办案思路,学会充分运用情报信息,拓宽办案思路。积极参加市院组织的信息查询和情报分析培训,通过培训,及时了解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和情报分析系统的使用规范、操作方法。开展信息化侦查模拟培训,以专题讲座、模拟实训、经验分享、成果演示等多种形式帮助反贪干警活用相关资源库中的信息,在讯问过程中正确运用微表情来判断嫌疑人的心理变化,提高干警信息化侦查能力和发现案件问题、把握办案节奏的能力。 

  二、坚持精细化初查,提高初查效率和成案率 

  精细化初查就是根据不同的初查对象,采取不同的侦查方略。一是强化案件线索评估,详细了解调查对象的社会关系,预判可能产生的阻力,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初查方案。根据每条案件线索的具体情况,制作初查流程图,要求侦查人员按步骤开展初查工作。三是将侦查工作中获得的有价值的线索和查办的典型案例分类采集,录入侦查信息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形成利用一条线索、办成一批案件、储备一批信息的办案模式。

  三、坚持规范化办案,提升查办案件质量 

  一是充分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把好案件“超期关”“规范关”。案件管理办公室要对自侦案件进行全面、全程地跟踪、预警和监控,严防办案超期。对立案、涉案物品管理及报表统计差错、超期归档等案前、案中、案后发生的不规范办案活动,予以通报,督促及时改正。二是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按照审录分离、看审分离的要求,侦查人员要与技术科、法警队做好衔接,按规定填写相关文书,全程、全面、全部进行同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