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拖欠的九千块钱 为何迟迟不还?

12.03.2017  16:07
三年前拖欠的九千块钱 为何迟迟不还?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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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sinaimg.cn

  2013年5月,刘师傅经人介绍,来到朝阳区永春镇向阳堡村,为一栋三层小楼安大理石窗口,当时交待他干活的人姓林。他也一直认为林某就是房主。当时,双方说好,每个窗口的安装费是80元,150个,总共一万四千元。用了1个月的时间,刘师傅就把活儿干完了,可工钱却始终没结清。

  刘师傅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欠人民币9000元整,欠款人:林某 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于为何欠款,何时归还并没有写明。刘师傅说,这几年,他多次打电话向林某要钱,林某却总是一拖再拖。3月6号上午,记者来到了朝阳区永春镇向阳堡村。按照刘师傅的指引,找到了这个三层小楼,不过,当天,小楼大门紧锁,敲门也无人应答,在门口,刘师傅再次给林某打去电话。

  刘师傅说,每次打电话林某都是推脱。这让他很无奈。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也表明身份,向林某询问此事,不过,面对记者的问题,林某的说法和刘师傅大不相同。

  林某否认自己是房主,并称不欠刘师傅的工钱,也没写过什么欠条。可对于林某这样的说法,刘师傅表示,林某说的不是实情。双方各执一词,这事儿到底该怎么办?对此,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张影律师建议,刘师傅首先需要明确欠条是由林某本人所写,同时,因为在正常情况下,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按照刘师傅的欠条内容,欠条是2014年7月末写的,刘师傅应当在2016年7月末前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如今,刘师傅需要出具证据,证明自己在2014年7月末到2016年7月末这两年的时间内,曾向林某讨要过欠款,对方也答应过将钱给他。刘师傅表示,他还会继续向林某讨要欠款,如果不成则会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