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丨“四个到位”,确保落地落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促进检察人员公正廉洁司法,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坚持“四个到位”,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落实。
抓好传达学习,确保认识到位
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开展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专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全院干警逐条进行查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全院干警大会传达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引导干警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告诫全院干警自警自省,慎用手中权力,自觉杜绝过问插手具体案件。
抓好教育引导,确保宣传到位
将“三个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内容。充分利用检察内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引导全院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干预个案,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内容测试,全面检验干警学习情况,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效果。
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执行到位
检察长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院领导对标分管工作,及时进行案件梳理,对“零报告”部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记录报告全面、及时、准确。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组织全院干警签订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抓好制度建设,确保监督到位
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制定《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度》、《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细则》、《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廉政风险防控若干规定(试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助推“三个规定”落实。加大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警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对隐瞒不报或不及时处理的,将依照规定严肃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