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已实现577.7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30.01.2018  14:16

  在过去的五年间河南省有577.7万农村贫困人口已实现稳定脱贫,河南省贫困发生率从9.28%下降到2.57%,兰考、滑县脱贫摘帽,沈丘等4县有望脱贫摘帽,5514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37.3万贫困群众搬出深石山区。

  五年来,河南省通过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打响农村脱贫攻坚战,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扎实开展驻村帮扶,聚焦重点片区、重点县村、重点人群,抓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等关键环节,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强化教育、交通、医疗、水利、电力等专项扶贫。“其中,2017年,全省完成脱贫106万多。最新数据显示,全省贫困人口总数在全国排名中,由原来的第三位降到了第四位。现在,全省还有221万贫困人口。”在1月25日举行的河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河南省扶贫办主任史秉锐介绍。

  2018年,河南省将深入推进精准脱贫,深入落实“三个五”政策措施,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救急纾困与内生脱贫结合,抓住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搬迁等关键环节,深入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等发展规划,落实低保、扶贫“两线合一”,重点推进卢氏等4个深度贫困县和1235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统筹贫困县村和非贫困县村精准脱贫工作,实现11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9个国定贫困县和14个省定贫困县脱贫摘帽,完成6.29万人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任务。并加快实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再启动搬迁8万人。

  同时,积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农民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和大生产、大市场有机衔接;把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争取再新增20万人返乡下乡创业。并加强乡村有效治理,完善乡村矛盾调解和便民服务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围绕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美化,改造6万户农村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