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15万买的车位被占主人想让物业给个说法

28.01.2015  21:07

    自家花15万元买的地下停车位,停的却是别人的车。长春市民杨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去年圣诞节,他发现自家的停车位停了一辆车,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他找了车位的管理者——小区物业公司,想让物业公司给个说法。

     15万元买的车库

    停的却是别人车

    市民杨先生在经开区临河风景小区有一套房子,是2004年买的,买房的同时,他还花15万元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为了方便孩子上幼儿园,他们一家平时并不在此居住,只是周末或过年过节回来小住,平均每个月只回来住一两次。尽管如此,他仍然交了房屋和地下停车位的物业费和采暖费。

    2014年12月24日,是平安夜,孩子幼儿园表演完节目后,他决定直接带孩子回临河风景的家过圣诞节。将孩子送上楼后,他将车子开到自家1号地下车库172号车位,但他看到自己车位时就蒙了,因为车位上停了一辆车。他心里直打鼓,这车什么时候停进来的,有没有地下车库的蓝牙卡,是如何停进来的?他马上联系了物业公司,希望通过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录像解开他的这些疑惑。

     停车人委托物业公司

    给车位主人补偿

    杨先生说,当时他找到物业公司,希望调取监控录像。物业公司表示没有监控,但可以帮助其将占了他车位的车锁住,没有杨先生的允许不给其开锁。杨先生对这个说法表示同意。但第二天,他下班后来到自己的车位,发现那辆车已经被开走了。

    他再次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表示,那个车主对将车子停到他的车位上,很抱歉,对停车一晚给予100元的补偿。物业公司让车主自己联系杨先生。杨先生对此表示怀疑,他回忆,那个车前风挡玻璃前放了一个其他小区的进出牌,而这个小区离他家小区有一条街的距离。“谁会把车停在离自己家这么远的地方?”杨先生说,他怀疑可能是物业公司看到他的停车位上经常不停车,所以私自将他的车位租给了别人,因为进出地下停车场需要刷物业发的蓝牙停车卡,否则无法进入。那么这辆车是怎么进来的呢?

     车位主人不常停车

    还不和物业打招呼

    2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启泰物业临河风景服务中心的张经理。她表示,小区有7个地下车库,车位200多个。因为人工成本较高,所以地下车库门前不设岗,全靠小区业主自律停车。因为1号地下车库还有部分空位,正值冬季有些业主可能觉得自家停车位离得较远,而发现杨先生家的车位总空着,所以选择将车子停在他的车位上。

    肖姓工作人员介绍,该地下车库的车位是没有车位锁的,但是工作人员会每隔一两个小时巡查一次。杨先生不经常使用停车位也没有跟物业工作人员打招呼,物业公司会定期更新业主资料的,如果有特别交代的话,工作人员就会对该停车位多注意,避免被其他人停了车这种事情的发生。

    他还表示,杨先生来反映此事当天,物业公司将停在他车位上的车锁了。第二天,车主找到物业时,物业工作人员给杨先生打电话希望其来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一下此事,杨先生表示其正在上班,没时间。而车主着急上班,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无权将他人的车子锁住,而且车主提出给杨先生100元的车位费,所以,物业公司将锁解开,让其与杨先生联系,当面解决问题。

    至于杨先生怀疑的物业公司将其车位转租的问题,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这个车主是该小区一户业主家的亲戚,来串门。亲戚家有车位,只需要倒换一下蓝牙卡,两辆车就都可以停进车库。

     车位主人的想法:物业公司减免车位费用

    物业公司的说法,杨先生并不认可。于是,他拒绝交2015年车位的物业费和采暖费共2700多元。“这么多年我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都没给管理好,那为什么还要交钱?”杨先生很郁闷,当然,不交物业费,没有蓝牙卡,他的车子也停不进车位。

    杨先生回忆,早在2012年,也发生过一次别人的车子停在了他的车位上,物业公司为了表示诚意,为他免掉了半年的物业费。但这次,他没有看到物业公司的诚意。

    对此,启泰物业临河风景服务中心肖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做这样决定的权限。

     律师:物业费可协商

    对此,吉林佳禾律师事务所刘怀伟律师表示,如果占用车位者不是破门而入,是刷蓝牙卡进入车库,那么物业公司管理存在问题。而至于是否是物业公司将其车位出租,则需要搜集证据证明。

    如果物业公司在履行合约中,存在一些瑕疵,业主可以与物业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但业主不能拒缴物管费用。根据2009年10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长春晚报 记者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