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不要一百的,我只想买碗麻辣烫

11.09.2018  16:53

  文字 | 牟莎莎 于冰 

  “鉴于你抢劫动机幼稚,数额较低,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能积极取得受害人谅解,经检委会审议决定,依法对你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看着眼前这个一脸稚气的孩子,吉林省德惠市检察院检察官季春辉下达了不起诉决定通知书,并对其语重心长地说:“以后不要再任性了,一定要好好复习,争取中考取得好成绩。” 

 

  今年6月,德惠市检察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居民区楼道内手持一把壁纸刀,打劫了过路的杨女士,奇怪的是,张某看着杨女士的钱包,说了一句“不要一百的,我只想买碗麻辣烫。”便抢走了包内的15元钱,转身跑开。 

 

  承办检察官季春辉看着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心情略显沉重。通过调查,他得知张某是一名初三年级的学生,被刑拘时刚满14周岁,平日学习成绩优秀,并无前科劣迹,在老师和家长心目中是个好学生,但这样一个好学生竟为了一碗麻辣烫实施抢劫,这究竟为什么? 

 

    麻辣烫招谁了??? 

 

  面对季春辉的疑问,张某一直低着头一句话不说,“你别害怕,叔叔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会犯错误,你心里有什么想法和叔叔说说。”听到这,张某缓缓地抬起头说:“我是不是会坐牢?我知道错了,我只是想吃一碗麻辣烫,我妈不给我买,说了好多次也不给我钱,我没想伤害别人,我就拿了15元钱,没想到会犯下这么大的错。”季春辉听到这样的回答,语重心长地说:“你未来的路还很长,不能再因为一时任性而犯下这样的错误,不仅伤害别人还毁掉了自己。有些错误因为你年龄小可以原谅,但有些错误会影响你一生,一时任性而耽误一生,留下不可弥补的遗憾。”“叔叔我错了,我再也不任性了,马上就要中考了,我好想再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再给我一次机会吧。”张某边说边流下忏悔的眼泪。 

  

    在整理了所有卷宗后,季春辉认为犯罪嫌疑人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但鉴于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建议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将此案提请院检委会审议,得到了检委会的支持,认为,犯罪嫌疑人抢劫动机幼稚,数额较低,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能积极对受害人赔偿损失,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时逢中考复习阶段,为了不影响其考试,本着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的原则,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限为六个月,在六个月内如表现良好,德惠市检察院将对其作不起诉决定,并将其档案封存。 

 

 “谢谢检察官叔叔,我一定好好复习,考上好高中,再也不任性了。”得知结果,张某这样说到。不久后,张某的母亲联系季春辉,告诉他孩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市重点高中,开始了新的人生阶段。 

 

 “保护未成年人拯救比惩罚更重要,针对未检工作中不起诉案件,我们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的评估办法,规范不起诉标准,将宽严相济的政策落到实处。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德惠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永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