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整体上市之路不平坦 股东大会否决延期承诺议案

28.06.2016  11:11

  “在车市下滑的情况下,共和国长子需要研究如何提高效率、加速改革。一汽改革并不深入,决策往往采用老办法。老干部的介入也比较多,而且一汽的干部心态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干部需要热情,需要挺身而出,需要对改革下定决心。”上述专家表示,一汽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干部问题和改革问题。

  整个6月,一汽股份与股民都在处于敌对状态。6月27日14时30分,一汽轿车(10.870, 0.21, 1.97%)(000800)和一汽夏利(000927)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一汽股份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而股东大会这一天,双方敌对的状态已至燃点,维权股东纷纷前往会场,拉出“失信”横幅表示抗议。

  “一个央企做出了不可撤销的承诺,却想要轻易撕毁这个承诺,失信于股民,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呢?”参与股东大会的股民面对媒体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最终,来自股东大会现场的消息,一汽轿车第12项议案《关于一汽股份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最终投票结果是2亿股反对,280万股赞成。这意味着,关于一汽轿车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以98.8%的反对票,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按照约定,原本一汽股份承诺到今年6月28日前要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所以到了明天,一汽股份将构成实质性违约,违约后一汽股份就会收到潮水般的违约诉讼。”一位参与网上投票的一汽轿车股民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目前来看,一汽集团在资本市场经历的种种,再次向一汽集团董事长徐平、总经理许宪平为首的一汽集团领导层提出挑战,一汽整体上市的进程需要提速。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汽股东大会召开前夕,6月24日,有媒体发布消息,兵装集团总经理、长安汽车(14.180, 0.14, 1.00%)董事长徐留平将接替许宪平北上担任一汽集团总经理,一汽集团开始进入徐平、徐留平的“二徐”时代,但很快遭到长安否认。

  随后,“一汽将被合并”的言论再次传出。即在两到三年的时间里,一汽或许会与另外一个央企合并,而长安和东风很有可能会是其中之一。

  无风不起浪,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一汽目前的现状并不尽如人意。

   股东大会前的较量

  自6月3日,一汽轿车(000800)和一汽夏利(000927)双双披露了《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控股股东一汽股份提出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延期三年履行的请求。该议案提出后,在资本市场引起了轩然大波。

  6月5日,私募大佬曾昭雄旗下明曜投资发布《致一汽轿车投资者公开信》,欲征集投票权在6月27日股东大会上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中的第1、2、3、4、5、6、7、8、12项提案投出反对票,其中对第12项提案为大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议的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坚决反对。

  第二天,深交所发出第一封问询函,要求对于一汽股份不能按时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做出解释。

  时隔多日之后,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于18日作出回复,将不能按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理由归结为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指出了三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汽车行业增速放缓,公司内部经营承受压力;二是自2015 年以来,证券市场发生大的波动,难以把握资本运作的窗口期;三是公司内部管理层在2015年也出现重大变化。

  6月20日,明曜投资方面称:一汽轿车延迟至 2016 年 6 月 18 日才发出对首份关注函的回复,且无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并在其官网披露一汽轿车董事会发布《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的公告,但此公告无视明曜投资于6 月 16 日经吉林省证监局协调后正式提交的临时提案。

  “我们在对一汽轿车董事会的所作所为感到遗憾之余,感到气愤和无奈,但我们仍将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关注一汽轿车对于深交所第二封关注函的回复,也继续依法行使我们的股东权利,捍卫中国证券市场的秩序。” 明曜投资方面称。

  针对一汽轿车无视明曜投资提交临时提案的行为,深交所于6月20日再发关注函。

  向一汽轿车下发第二份《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一汽轿车说明公司董事会对提案人资格的核查过程及结论,并提交相关律师意见;要求一汽轿车说明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信息,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一汽轿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月21日晚间,一汽轿车再发公告,对深交所第二封关注函所提及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事宜作出解释。

  一汽轿车于2016年6月17日聘请“德恒律师”对于临时提案及相关材料逐一进行核查并进行鉴证,发现明曜投资本次临时提案所附112位股东的授权文件中有108位股东的授权文件均为复印件,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律师鉴证结论为:本次临时提案之提案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股东大会前三天,吉林证监会和深交所就“临时议案”和“超期未履行的具体补偿措施”再发函质询一汽轿车,至股东大会,外界没有看到一汽轿车的回复。

  不过,就在一汽轿车股东大会结束后,曾昭雄对媒体表示:“98.8%的中小股东的民意,足以向一汽股份、一汽集团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充分表达中小股东的意愿,这是我们工作的标志性环节,我们从被动和无助获得了广泛民意的支持,这是中小股东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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