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一时意气冒充肇事司机 被拘后悔不及

19.11.2015  11:03

  “我现在好后悔,不应该冒名顶替,更不该提供虚假证言。”近日,因一时意气冒充肇事司机,桦甸市民陆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几天前的一个傍晚,桦甸交管大队榆木中队接到报案称:在八道河子镇街里,一辆轿车将路上两位行人撞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当民警询问谁是驾驶员的时候,现场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陆某称他是驾驶员,是他驾车撞的人。

 

  不过,在进一步详细询问的过程中,陆某神情紧张,前言不搭后语。“此人在说谎,很可能是冒名顶替。”民警很快察觉。

 

  随后,民警将陆某传唤到中队。刚开始,陆某一直坚称自己就是驾驶人,见此情况,民警对其展开了政策攻心并讲明利害关系。最终,陆某承认了自己冒名顶替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事实。

 

  据陆某交代,肇事司机刘某是他的朋友,家住八道河子镇,由于刘某怕承担法律责任,遂让他冒名顶替。“没想到一时意气,竟然触犯了法律。”陆某很后悔。

 

  (江城日报记者/朱力勇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