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消协等部门在重庆路等处举行3·15活动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到了,今年的3月15日长春市民都反映了哪些问题?欧亚卖场10号门、重庆路等处举办了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前往,纷纷对遇到的问题进行投诉,并了解了日后发生类似问题的正确做法。
游泳票没用完 游泳馆关门
市民王先生去年发现在离家不远的长春宾馆旁边开了一家游泳馆,本就打算健身的他想着不如去看看,如果水质好,离家又这么近,可办张卡。
到了游泳馆后,在看了游泳馆的水质和环境后觉得很满意,工作人员也很热情,于是,就买了价值500元的游泳票,不过,在游了几次后,今年年初再去的时候王先生却发现,游泳馆已经关闭停业了。
“本以为这家游泳馆是长春宾馆开的,大家也都称其为长春宾馆游泳馆,自己便找到了长春宾馆进行咨询,结果得到的答案却是:游泳馆所用的场地确实是长春宾馆所有,但是游泳馆却不是长春宾馆开的。”王先生拿着手里还未消费的价值280元的游泳票无奈的告诉记者,商家跑路了估计这钱也就打水漂了,今天来现场就是想问问,如果老百姓遇到了这样的事,到底该咋办?
律师:出租方应赔偿损失
对此,记者咨询了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熙彤。刘熙彤表示,针对上述情况,虽然长春宾馆不是事件当事人,但是长春宾馆与“跑路”的游泳馆存在租赁关系,因此就存在一定的法律连带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先生可以找长春宾馆进行赔偿。由于长春宾馆不存在欺诈行为,王先生一旦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能得到280元的赔偿损失,也就是未消费的游泳票金额。
电视屏幕爆炸 得自费换屏
去年6月28日,曹女士在位于重庆路上的一家家电商城的某电视专柜,花3333元购买了一台42寸的特价电视机。
“开始的时候都挺好的,可是今年1月15日那天,电视机的屏幕突然就坏了,看上去碎了一样一块块的,后来便联系了厂家的售后,商家派工作人员到家里看了情况,说是需要换屏。”曹女士说,当时售后人员的态度很好,并说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屏幕损坏,只要花1700元换个屏就可以继续使用了。
“当时也没多想,寻思新买的电视不到半年,也不可能因为屏坏了就不要了,花1700元换个屏能继续用也行,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吓坏了曹女士全家。”曹女士说,屏刚刚换完几天,有一天正在看电视的时候,电视屏幕就突然爆炸了,幸好没有伤到人,可是这也让家人肯定电视机一定存在质量问题。
随后其联系了康佳售后,在售后人员来家里检测后,给出的答案是让曹女士再次换屏,但是售后人员称,这次换屏的费用可以给曹女士减免一些。这让曹女士很是生气。
曹女士说,她提出想要退货,但是商家一直没有给予回复。而且第一次换屏商家也没有给开发票,不知道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得到赔偿。
消协:没有凭证难维权
针对上述情况,昨日长春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上述曹女士第一次电视机屏幕遭到损坏自费换屏,属于双方达成协议,那么,也就是对商家屏幕没有质量问题的一个默许。如果按照消费者曹女士所说,从第二次屏幕爆炸距离第一次屏幕损坏的时间看,应该没有过质保期,但是由于第一次换屏并没有得到任何凭证,这就使维权存在难度。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先到消协进行投诉,消协会进行核实取证,帮助消费者维权。
买半年的轿车自燃 4S店不管
家住珲春市的韩先生昨日来到投诉现场,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去年9月6日韩先生在长春某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十余万元的轿车,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不过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还没使用到半年,今年的2月14日当天该车竟然自燃了。这让韩先生遭到的直接损失达到174000元。
韩先生称,其对汽车自燃到当地的公安消防大队进行了鉴定,其鉴定书表示,汽车起火部位位于汽车前部引擎盖下,起火原因为车辆故障引发火灾。不过,当韩先生拿着这份鉴定和发票找到4S店时,4S店却称,这与汽车质量没有关系。
消协:4S店有举证责任
对此,长春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接受记者采访表示,由于汽车属于耐用商品,半年之内一旦发生问题,商家有举证责任,要拿出详实的依据证明汽车的自燃与质量没有直接关系。否则将给予消费者相应赔偿。
2300多元衣服没保值被洗掉色
2013年,长春市民刘女士花2300元钱购买了一件大衣穿了一段时间后,到一家大型干洗店清洗,结果清洗后大衣的颜色严重退色无法再穿。刘女士要求干洗店给予赔偿。但是投诉了近一年也没有结果。
“因为我购买衣服的发票不见了,但是商场里这家品牌的衣服还可以找到,一问就能知道价格。但是干洗店的人以我的衣服没有保价为由,只表示赔偿干洗费用。我认为不合理,所以双方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答复。”刘女士说,她曾经咨询过相关部门,给出的处理结果是只赔680元,对这个赔偿标准她也不能接受的。
消协:未保值也得赔偿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刘女士的投诉,他们会在3·15之后及时跟进,了解情况后,再做相关处理。
根据《吉林省洗染行业消费纠纷解决办法》规定,洗染高档、名牌及价值1000元以上贵重衣物,或洗染新衣物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应书面约定,进行特殊保值精洗(染)服务,其洗染费用不得超过消费者报价的5%,未约定保值精洗的衣物,均按普通衣物洗涤处理,并作出书面记载。
据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由于管理不善,或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衣物损伤、损坏、遗失、及其他事故的,应当负责理赔,具体赔偿方法如下:
一是衣物局部质量问题、不影响正常穿着,经营者应予以修补,并给予最高不超过洗衣费10倍以内的赔偿。二是衣物丢失、损坏、丧失穿用价值(皮衣清洗除外),视穿着年限差异,给予洗衣费20-30倍的赔偿(消费者自已能提供造成实际损失证明的除外)。赔偿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三是约定保值精洗的高档、名贵衣物,仍有穿用价值的,给予修补后按保值金额30%赔偿。丧失穿用价值的,按保值金额全额赔偿。
用“不过敏染发剂”染发严重过敏
在现场,长春市民岳先生捧着两大箱子商品来到12315现场投诉处。他指着一箱子染发剂称,这些染发剂是他通过电视购物购买的,当时花了636元钱。“我老伴的皮肤爱过敏,听说这个染发剂不过敏就买了,结果用了一次就发生严重过敏现象,治疗了20多天才好。”岳先生说,当时他们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是从1月份推到现在商家也没给解决。
省工商局:别听商家一面之词
吉林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岳先生投诉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首先要确认产品是否属合格产品,其次要对广告进行监督,是否有虚假或夸大宣传的现象。
针对目前网络、电视等购物投诉屡见不鲜的情况,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面对此类购物时,首先要谨慎,不要听信商家的一面之词。购买时,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凭证,以及商家的宣传单页,或者是广告宣传录像。当产品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并且提供广告时段、购买凭证重要证据。
记者 赵宇 兰洋 助理记者 常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