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出台《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若干意见》
近日,由长春市工商局起草,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若干意见》印发。该《意见》规划了长春市长期实施商标战略的方针、政策,解决了长春市商标工作无长期性战略指导、商标工作缺乏政策支持等问题,提出通过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扶持长春市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以商标优势取胜。同时实施“商标集群”工程,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为长春市经济长远发展积蓄能量,增添新的活力。
一是明确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工作目标。 《意见》将工业、农业、医药、文化及旅游等支柱产业作为推动长春市商标战略实施的重点,要求加强商标培育,提升驰名及省、市著名商标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要求加强商标保护,增强执法协作效能。这为商标监管工作的推进指明了方向,使商标培育的相关措施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二是明确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扶持政策。 进入“十二五”后,由于没有可以执行的扶持政策,影响了企业商标培育的积极性。此次《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驰名及省、市著名商标企业的扶持力度,要求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商标战略,培育和发展著名商标;要求工商、地税、质监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驰名及省、市著名商标企业给予扶持。这为各级政府部门支持商标战略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增强企业商标培育的信心和积极性,有利于提升企业商标知名度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工商部门商标工作的开展以及商标战略的进一步实施。
三是明确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的考核要求。 《意见》中指出,长春市政府将商标培育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经济发展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实施专项考核。这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商标战略实施的重视程度,加强工商部门与本级政府间的沟通和联系,有利于《意见》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商标培育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