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均月收入2522元 看看我们谁又被平均了

05.05.2015  09:31

  4日新文化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了解到,根据统计,2015年一季度长春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566元,人均月收入2522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31元,同比增长了10.1%。较全国平均水平2857元低335元。综合看,长春市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加,四项收入三增一降。

 

  今年一季度,长春市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566元,比取年同期增加693元,增长10.1%,高于去年同期增长率(7.3%)2.8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四大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三项增加,经营净收入减少。其中转移净收入增幅居首,增幅23.6%。

 

  一季度,长春市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469元,月均1490元,同比增长12.6%,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72.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7.3个百分点。

 

  从结构上来看,工资性收入占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9.1%,比去年同期(57.7%)提高了1.2个百分点,仍是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导力量。

 

  长春市城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321元,同比减少294元,下降42.8%。经营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2.4%,下拉可支配收入4.3个百分点。其占城居民收入的4.2%,比上年同期(8.9%)下降4.7个百分点。就其内部结构来看,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279元,在经营净收入中占比最大,达86.9%。

 

  增幅最大的转移净收入,一季度人均2238元,同比增加428元,增长23.6%。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61.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个6.2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29.6%,比上年同期(26.3%)提高了3.2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绝对额仅次于工资性收入,是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合调查情况来看,今年一季度长春市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加的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2014年末,长春市落实吉林省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增资政策,除规定了新的工资增加标准以外,按此标准补发了2014年全年增资部分,对收入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连续增长,截止到2014年,离退休人员工资已经连续十年增长,今年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稳定增长,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市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  (刘洋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