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贼胆大包天 派出所门前盗走3060元联想电脑

09.01.2015  10:59

吉和网1月8日报道 8日,记者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长春人朱某在2013年年末的时候,趁长春一基层派出所装修时,竟然顺走了摆放在门前的电脑主机和显示器顺走了,总价值3060元。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介绍,被告人朱某于2013年11月的一天,在长春市某派出所门前,趁无人之机将派出所装修时摆放在门前的一台联想牌电脑主机及显示器盗走,赃物价值人民币3060元。案发后,赃物已被收缴并返还被害单位。

因涉嫌盗窃,于2014年8月27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刑事拘留,本案由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涉嫌盗窃罪,于2014年10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张世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