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实名制火车票丢失 需“先补买再退款”

04.01.2015  11:05

  铁路部门提醒,如果实名制火车票丢失,旅客需“先补买再退款”。如果车票损坏无法读取信息,则不能退改签,所以请广大市民注意。

近日 长春 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不慎丢失了1月5日从长春到北京的一张火车票,可是当他想去补票的时候,车站的工作人员要求他需要先重新购买一张新的车票才能再将之前的票款退回。“之前票丢了只要直接挂失就可以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需要这么麻烦的手续。”王先生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长春站售票大厅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如果旅客丢失车票,可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办理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等,经车站确认无误后,须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

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经列车长确认后开具客运记录。旅客应在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

如果火车票损坏但票面信息没有损坏可以分辨,那么可以正常使用,并退改签。如果票面信息无法读取,例如证件号码和二维码有缺失,则不能退票改签。“虽然我们可根据乘客身份电脑查询信息,但因为票面信息无法读取,不能确定乘客所持车票是否为原票,因此无法退票改签。”工作人员说。

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李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