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车驾驶员高速公路上多次“倒卡”被警方查处

05.12.2019  09:01

  近日,吉林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接到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敦化管理分局西沟收费站工作人员报案称:一货车驾驶员存在“倒卡”逃缴高速通行费的嫌疑。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西沟收费站,将涉嫌“倒卡”逃费的朱某宝传唤至高速公安敦化分局进行调查。

  经讯问,朱某宝承认了自己与其堂弟柳某津共同在高速上实施了3次“倒卡”逃缴通行费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柳某津也传唤至分局。经讯问,柳某津对自己与朱某宝共同实施“倒卡”逃缴通行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朱某宝驾驶货车从珲乌高速九站收费站领卡上高速去往鹤大高速公路西沟收费站,柳某津驾驶货车从距离西沟收费站比较近的鹤大高速官地收费站领卡上高速去往长春,中途两人约好在蛟河服务区碰头,互换高速通行卡,然后朱某宝驾车去往西沟收费站,缴费时就是缴纳了官地站至西沟站区间的通行费不足100元,这样就逃缴了九站至官地站区间的通行费约500元。柳某津驾车去往长春兴隆山收费站口下高速缴纳九站至兴隆山站区间的通行费约200元,这样就逃缴了官地站至九站区间的通行费约300元。朱某宝共逃缴通行费1500余元,柳某津共逃缴通行费600余元。

  朱、柳二人对“倒卡”逃缴高速公路部分通行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已对朱某宝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柳某津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要求二人双倍补缴通行费。

   (来源:吉林日报 胡婉婷 记者:王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