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关春副省长在全省禁毒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 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不断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

12.11.2014  13:25

  2014年11月11日,省禁毒委员会组织召开全省禁毒工作会议。副省长、省禁毒委员会主任黄关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黄关春强调,要坚持打击、整治、管控、教育多管齐下,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开创全省禁毒工作新局面。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苏衡主持。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同志等中央领导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禁毒工作情况,系统分析了当前禁毒斗争形势,并就全面加强和改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禁毒工作,不断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进行了研究部署。

  黄关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毒品蔓延的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为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全省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空间进一步压缩,公安机关管控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毒源毒情的信息搜集能力正在逐步加强。

  黄关春强调,要全面强化堵源截流、缉毒破案、重点整治、禁吸戒毒、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禁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坚持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四禁”并举,打击、整治、管控、教育多管齐下,全面提升全省禁毒工作整体水平。

  就狠抓保障措施落实、形成禁毒工作强大合力等问题,黄关春副省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地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切实把禁毒工作纳入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困难。各级禁毒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各项禁毒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明确奖惩。省禁毒委要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包括量化指标、完成时限、考评标准等内容的奖惩办法和制度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对任期内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切实加强协作联动。各级禁毒委各成员单位不仅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强化全局观念,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禁毒预防、禁吸戒毒、禁毒严打等各项禁毒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要建立禁毒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毒品情报信息交流、缉毒办案等工作协作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整体效能。

  四要全面提升禁毒保障水平。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禁毒工作经费,完善以财政全额保障为主的禁毒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禁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逐年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确保禁毒工作顺利开展。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和禁毒办要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会上,与会领导同志观看了吉林省毒情形势专题片,部分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基层禁毒委员会作了典型发言。

  省禁毒委员会副主任、省禁毒办主任任剑波,省综治办、省精神文明办、省编办、省监察厅以及省禁毒委员会40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在省政府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梅河口、公主岭禁毒委员会、禁毒办主任,公安局局长、分管禁毒工作副局长、禁毒支(大)队长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2014年11月11日,省禁毒委员会组织召开全省禁毒工作会议。副省长、省禁毒委员会主任黄关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黄关春强调,要坚持打击、整治、管控、教育多管齐下,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开创全省禁毒工作新局面。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苏衡主持。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同志等中央领导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禁毒工作情况,系统分析了当前禁毒斗争形势,并就全面加强和改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禁毒工作,不断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进行了研究部署。

  黄关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毒品蔓延的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为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全省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空间进一步压缩,公安机关管控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毒源毒情的信息搜集能力正在逐步加强。

  黄关春强调,要全面强化堵源截流、缉毒破案、重点整治、禁吸戒毒、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禁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坚持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四禁”并举,打击、整治、管控、教育多管齐下,全面提升全省禁毒工作整体水平。

  就狠抓保障措施落实、形成禁毒工作强大合力等问题,黄关春副省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地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切实把禁毒工作纳入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困难。各级禁毒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各项禁毒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明确奖惩。省禁毒委要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包括量化指标、完成时限、考评标准等内容的奖惩办法和制度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对任期内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切实加强协作联动。各级禁毒委各成员单位不仅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强化全局观念,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禁毒预防、禁吸戒毒、禁毒严打等各项禁毒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要建立禁毒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毒品情报信息交流、缉毒办案等工作协作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整体效能。

  四要全面提升禁毒保障水平。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禁毒工作经费,完善以财政全额保障为主的禁毒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禁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逐年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确保禁毒工作顺利开展。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和禁毒办要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会上,与会领导同志观看了吉林省毒情形势专题片,部分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基层禁毒委员会作了典型发言。

  省禁毒委员会副主任、省禁毒办主任任剑波,省综治办、省精神文明办、省编办、省监察厅以及省禁毒委员会40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在省政府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梅河口、公主岭禁毒委员会、禁毒办主任,公安局局长、分管禁毒工作副局长、禁毒支(大)队长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