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贪官比判死刑的多 贪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31.03.2015  11:33
自杀贪官比判死刑的多

  自杀贪官比判死刑的多?中央“打虎”行动开展以来,大量贪官相继落马,贪官该不该废除死刑又成了学界热议的话题。据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辩护律师称,如今自杀贪官比判死刑的多,对于刑法学界来说,废除贪官死刑并非不可触碰的话题。自杀贪官比判死刑的多,所谓“所谓贪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该律师称,有的贪官被纪委找去谈话后直接就自杀了,说明他们并不怕死,死刑并不是最有震慑性的反腐手段。而在2014年受审高官中,只有三人被判死刑,其他无一获死刑。

   自杀贪官比判死刑的多 2014年受审高官只有三人获死刑

  比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受贿1073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受贿1095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4755万,被判处死缓;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 刘铁男受贿3558万,被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刑法学界来说,废除贪官死刑并非不可触碰的话题。早在2003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泰斗王作富便在《检察日报》发表文章《职务犯罪死刑立法需要反思和检讨》,结果惹来骂声一片。

  2006年,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时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曾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关于修改刑法的议案》,建议除毒品犯罪外,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在内的其他贪利型犯罪,应当废除死刑。而2007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全国法院当年判处死缓的人数,第一次超越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数。

  对于贪官获死刑,钱列阳始终不认同那是最严酷的刑罚、最有震慑性的预防手段。“有的案件里,你会发现贪官被纪委找去谈话后直接就自杀了。”钱列阳认为,这本身就说明一些贪官不怕死,死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更好的选择。“这几年里,自杀贪官比判死刑的多,所谓‘贪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2015年的前3个月,接受立案调查的省部级官员又已超过10人。阮齐林认为,在这个多事之秋,出于反腐的需要,考虑到公众对贪贿嫉恶如仇的情绪,继续对“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的贪贿犯罪适用死刑,仍是一个选项。

  对于贪官获死刑,这不是最严酷的刑罚、也不是最有震慑性的预防手段。有的案件里,你会发现贪官被纪委找去谈话后直接就自杀了。那么这些贪官为何要自杀?是迫于舆论压力还是仕途郁郁不得志是主因?